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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12小区电梯问题已处理 教你判断电梯是否年检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5-04-16 04:59:42
[摘要]连日来,华商报持续报道的电梯安全问题,副省长王莉霞连续3次作出重要批示。质监部门已对华商报报道过的12个小区的电梯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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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华商报持续报道的电梯安全问题,副省长王莉霞连续3次作出重要批示。质监部门已对华商报报道过的12个小区的电梯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

  1.北关含光雨露花园

  质监莲湖分局:含光雨露花园小区去年因电梯随行电缆故障,办理了停梯,一直在申请办理大修基金,目前还没有申请到位。

  2.土门西城芳洲小区

  质监莲湖分局:4月11日,西城芳洲小区监控室正在搬迁,造成五方对讲不通畅。要求物业加强巡视,一周内恢复五方对讲。

  3.长安区圣和家园二期

  质监长安分局:7号楼电梯在装修期间由于不规范乘梯导致人为损坏,出现过滑梯等故障。经物业和维保单位第一时间检测和维修,故障已消除。

  4.小寨东路壹又贰分之壹国际公寓

  质监雁塔分局:该小区共有6部电梯,正常使用4部。有问题的两部电梯一部需更换曳引机,另一部需维修。目前两部电梯尚未恢复使用,原因为业主、物业及第三方有长期的经济纠纷。

  5.端履门云龙大厦

  质监碑林分局:维保单位称大厦现使用的电梯原生产厂家倒闭,很难在市场上买到相关零部件。分局当场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维保单位必须于17日整改到位。

  6.马厂子第一公寓

  质监碑林分局:由于电梯在12日中午12:40分左右发生接触器接触不良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物业公司及时停机并张贴了通知说明。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时,电梯维保公司的维修人员正在抢修。

  7.城东沁水新城

  质监灞桥分局:市民反映的41号楼电梯问题,经检查为门机故障,现已更换新的门机,电梯已恢复正常。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予以整改,并加强安全管理。

  8.凤城八路长和上尚郡

  质监经开分局:事发时该小区突然遭遇停电,电梯里有群众被困。停电时是凌晨零时40分左右,维保人员1时20分左右赶到救人。受困人员被救出是1点30分。执法人员对维保单位在救援时间上的拖沓,给予了严厉批评,现场下发了监察指令书。执法人员对小区电梯进行了逐一检查,现已全部恢复正常运行。

  9.草滩恒立苑小区

  质监未央分局:现场检查发现,电梯井道内胶套脱落,造成补偿链裸露在外,导致摩擦发出噪音。执法人员现场让维保人员进行了包裹。

  10.朱雀路南段恒瑞佳园

  质监雁塔分局:按钮不清及下陷系人为损坏所致,已责令物业在一周内将新的按钮全部换好,并要求物业与业主进行沟通,宣讲文明安全使用电梯知识。

  11.高新区枫叶高层

  质监高新分局:37号楼有一台电梯由于故障多,经检验确定报废,最近正在准备安装新的电梯。35号楼的一台电梯已于14日维修完毕。现在,35号楼两台电梯均能正常使用。物业正在抓紧为这4台电梯安装五方对讲系统,近日即可投入使用。

  12.曲江新区金谷城

  质监雁塔分局:4月11日报道说有流水声,经查原因是前期下雨较多,且该楼在建设中电梯底坑防水处理不好,坑底有渗水,致使电梯补偿链接触积水,运行时带水上下。现物业已处理了积水,拟重做防水处理。紧急呼救按钮无人接听,原因是值班室在小区门口,当时值班人员临时指挥停车,没有及时接听。现场核查应急装置完好,联络畅通。

  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

  业主反映小区电梯未年检,华商报记者实地查看

  电梯有没有年检 从“电梯使用标志”判断

  昨日,长乐东路沁水新城小区住户致电华商报新闻热线8888000,“小区三期好几栋楼的电梯没有年检,有的电梯灯坏了,有的电梯顶板坏了,无人维修。”华商报记者到该小区28号楼实地查看发现,两部电梯内确实没有贴质检总局规定的“电梯使用标志”,而没有此标志就很难知晓电梯是否已年检。

  业主反映的是27号、28号、31号、32号楼。记者体验了28号楼,楼里有两部电梯,一大一小,轿厢内均用木工板包着大部分面积,天花板盖板均有残缺,里面的灯和电线裸露着。楼层按钮附近区域未见贴有“电梯使用标志”。记者在两部电梯内多次按紧急呼叫按钮,无人回应。

  小区物业经理贾先生介绍,小区的电梯已经检了33部,包括应急呼叫按钮在内的五方通话系统正在调试。

  西安市质监局灞桥分局特设科工作人员说,此前他们也曾接到过该小区住户反映39号楼电梯的问题,14日曾专门到该小区检查过,发现的确存在五方通话不通的问题,已经责令其逐梯检查,限期一周整改。据他们了解,该小区共有112部电梯,都在检验有效期内。

  电梯是复杂的特种设备,作为普通住户,如何判断自己所住楼内的电梯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年检?

  电梯内必须要有什么样的标志,特种设备安全法有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也都曾下发过专门的通知。

  2013年2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实施新‘电梯使用标志’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13年5月1日起开始更换新标志,2014年5月1日前要全部更换为“电梯使用标志”。但记者走访发现,西安很多小区电梯里张贴的还是旧的“安全检验合格”。

  新标志增加了“登记机关”、“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制造单位”、“应急救援电话”等信息;原来的“设备代码”改为“注册代码”,原来的“使用编号”改为“使用单位设备编号”,取消了“检验人员”、“维保电话”。此外,还增加了二维码标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电梯轿厢内必须要有这个标志。

  据省内一家特检机构的专家介绍,“电梯使用标志”按规定是必须要贴原件,但实物业管理单位怕被人撕掉补办麻烦,常常只贴复印件,这就可能给一些人留下造假的机会。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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