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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派驻人员进中小学 离职在保健所仍“领”工资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佘晖 2015-04-24 04:20:35
[摘要]4月22日下午,华医视总部员工对华商报记者表示,员工的工资由公司统一发放,公司中并未有人在新城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领取工资。

  西安市新城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是新城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区内中小学生的体检工作。近日,有知情人士称,该保健所下属体检队中,长期有2名主营验光配镜的商业公司派驻人员向学生发放广告单,并且从保健所“领取”工资。

  两离职员工去年共领了3万工资

  李先生是新城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体检队的一名工作人员,从2010年起,他和同事每月签字领取现金工资时,都发现工资表的最下方有两个陌生的名字,一人姓杨,一人姓徐。经打听,这两人是“其他单位”的人。

  另有知情人士称,杨某和徐某是一家名为“华医视”的公司职员,这家公司主营业务为验光配镜。体检队在区内中小学体检期间,这两人负责向检查出视力有问题的学生,发放广告宣传单。新城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聘用人员工资表显示,从2010年6月起,杨某和徐某两人开始领取保健所的工资。工资中包含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社保金等内容。两人仅在2014年,就分别领取了15000余元的工资,签名栏中有两人签名。

  据知情人士透露,杨某和徐某已于多年前离职,目前和体检队无关系。4月22日,“华医视”员工证实,杨某和徐某分别于2010年和2011年离职,其中徐某已回外省老家,而杨某目前在西安某医院工作。

  保健所:聘用人员负责眼科检查

  已离职多年,为何还能在事业单位领取聘用工资?新城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主任陈燕莉回应称,在杨某和徐某离职后,“华医视”又派出了其他工作人员顶替了二人的工作。每月在发放工资时,由该机构的负责人签字领走。

  陈燕莉表示,保健所聘请的“华医视”机构专业人员,在体检中主要负责眼科的检查工作。

  根据教育部2008年印发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在校学生每年进行1次常规健康体检。知情人士表示,“华医视”从2010年至今,一直派出工作人员到体检现场,但主要工作是向检查出近视的学生发放公司的“免费体检单”,二人并不具有眼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知情人士表示,两人并不参与体检活动。

  “华医视”:没人在保健所领工资

  根据工商部门信息显示,这家公司登记的名称并非为“防控中心”,而是西安华医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验光仪器的研发、销售;新型功能性眼镜的研发、生产、销售;验光配镜等。

  4月22日,位于北大街的“华医视”总部一名员工证实,公司平时的主要业务就是销售近视镜、太阳镜等,公司人员并不持有眼科的执业资质。“如果孩子有沙眼等疾病,还是建议去正规的医院去诊治。”

  4月22日下午,华医视总部员工对华商报记者表示,员工的工资由公司统一发放,公司中并未有人在新城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领取工资。

  华商报记者 佘晖

  http://www.hsw.cn

编辑:杜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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