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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出炉 落户标准分72分与去年相同

国内 新华网 2015-04-29 10:05:42
[摘要]据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消息,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今天公布2015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生进沪就业申办户籍、申请居住证的2个办法。

  2015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标准分为72分

  东方网4月27日消息:据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消息,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今天公布2015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生进沪就业申办户籍、申请居住证的2个办法。

  若申办户籍,毕业生个人须满足学历、学位、外语、计算机等条件,用人单位也须满足一系列条件,且达到今年的进沪落户标准分72分。评分标准将另行公布。详见下文。

  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

  一、申办条件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用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14年4月1日前注册登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信誉良好的各类直接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须在2015年5月10日前由其主管政府部门、所在区县政府或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二)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已与第(一)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录用协议);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

  3.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培养方式为委托、定向或在职培养(在校期间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除外)的毕业生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凡申请直接落户的毕业生,相关受理机构将对其在学期间缴纳社保的情况进行核查。凡发现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其申请将不予受理。

编辑:实习生-贾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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