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如果周女士不能给银行出示公证书,按照规定她就无法取出这310元存款。
记者联系了成都律政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刘红。此前,她专门接待了周女士的公证申请。她坦言,周女士的情况不多见。按照公证处的相关规定,周女士确实要提供她父亲的婚姻家庭状况的证明,缺少任何一项材料证明,公证处都无法开《继承公证书》。
刘红说,周女士对于周军和她生母是何时结婚等一些必须的细节都无法提供,公证条件不足,确实很为难。对此周女士表示,由于父亲与生母离婚时,自己还不到10岁,根本不懂事。所以,无法提供相关细节。
心声
无关钱多钱少 这是继承权利
“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钱是父亲的,而我是合法继承人,就有继承的权利,谁都不应该剥夺。”
10日下午,从玉宇路周女士的家中到银行的路上,她一直重复着这句话。事实上,为了取出这310元,她已经奔波了整整一个星期。
被银行拒绝后,周女士得知,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的费用需要200-400元,比父亲存折的存款还要多。
走在马路上的周女士,回过头看了一眼银行,无奈地摇摇头:“好吧,银行,你们赢了,那些钱归你们了!”随后,她向记者摆摆手说:“还是算了吧!”
正值下班高峰,周女士转过身,朝着公交站走去,留下一个无奈的背影……
编辑: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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