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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信息产业园投资优惠政策(试行)》沣西管发[2012] 24号

沣西新城 沣西新城官网 2015-05-19 17:28:38
[摘要]为了吸引国内外优秀信息产业人才、高端技术和资本聚集沣西新城信息产业园,把沣西新城信息产业园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园区,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信息产业园实际情况,制定本优惠政策。

为了吸引国内外优秀信息产业人才、高端技术和资本聚集沣西新城信息产业园,把沣西新城信息产业园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园区,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信息产业园实际情况,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适用政策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西咸新区发展的若干政策》、《西咸新区投资优惠政策》,以及国家鼓励西部大开发、适用于西部地区的投资优惠政策。

二.适用范围

(一)投资者在沣西新城信息产业园合资、合作、独资、联营、参股、收购、兼并等各种方式投资兴办信息产业类企业。

(二)投资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符合沣西新城信息产业园产业布局,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亩,并符合沣西新城有关规定标准。

(三)对于知名度大、科技含量高、生产效益好、环境污染少、投资力度强和利税贡献大的信息产业项目,特别是世界500强、中国100强、行业50强企业、信息企业总部、出口加工企业、软件外包以及现代信息服务产业等,视其建设与发展的特殊需要,可实行一企一策,给予重点支持。

三.财政税收优惠

第一条 对于入园的国家鼓励类信息产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的一般生产性信息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的外商投资生产性信息企业,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到第五年减按12%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的出口信息企业,出口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当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经认定的内资高新技术信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信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二年。

第二条 世界500强、国内100强、行业50强的入园信息企业、国内外上市信息企业等入园企业,上述企业年出口额在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以上的,自认定之日起,按当年税收沣西新城留成部分2%给予一次性奖励,不足500万美元的,按当年税收沣西新城留成部分1%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三条 对已列入国家、省、市部门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的入园信息产业项目,按照不低于上级部门资助额20%的比例进行专项资金配套,单个项目最高配套支持100万元。

第四条 支持园区内信息类产业加强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中的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五条 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信息产业新技术,所发生的费用应据实列支。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必须购置的专用、关键的试制设备和测试仪器,经主管财政和税务部门认定后,可一次或分次摊入成本。

第六条 内外资鼓励类信息产业、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七条 沣西新城设立专项发展资金,通过投资入股、定额补助、对发行企业债券和贷款实行贴息等方式,扶持设立在沣西新城的重点信息产业项目。

第八条 鼓励企业和个人申请专利,并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向国内申请软件著作权的,在申请阶段的费用,除代理费外,每件给予100%的资助。向国内申请商标的,在申请阶段的费用,除代理费外,给予50%的资助 。向外国申请专利的,给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40%的资助,每件最高不超过3万元,资助不含外观设计。对向两个以上(含两个)国家申请同一件专利的,资助最多不超过两次。对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产品登记、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到300元的资助。以上每个企业最高只能获得50万元的专利资助。

第九条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信息企业2年以上(含2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逐年延续抵扣。


四.土地房屋优惠

第十条 实行信息产业地价优惠政策。信息产业园内工业用地出让金最低标准,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50%执行。金融机构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土地供应计划,所需用地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拍、挂后,给予出让地价30%以内的财政支持。

第十一条 新引进的世界500强、国内100强、行业50强信息企业,符合信息产业园的重点扶持企业的,优先享有沣西新城保障性住房“租买权”。

第十二条 采取灵活的房屋租赁政策。对重点支持的信息产业项目租用办公厂房的,对面积在1000㎡以下部分(含1000㎡),企业年税收在50万元以下的,给予市场租金10%的租赁补贴,企业年税收在50万元以上的,给予市场租金15%的租赁补贴。对租用面积超过1000㎡以上的部分,按市场租金最高5%的标准给予补贴,上述租房补贴期限为3年。对经认定的世界500强、国内100强、行业50强的入园企业、国内外上市信息企业在沣西新城信息产业园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项目情况和规模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五.行政规费优惠

第十三条 对投资额在5亿—10亿元的信息产业项目,按其所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沣西新城留成部分的25%补贴给项目投资主体;对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信息产业项目,按其所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沣西新城留成部分的30%补贴给项目投资主体。


编辑:周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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