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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抱走房东妹妹八个月大娃 最终获刑11年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5-05-22 15:09:41
[摘要]本想着房客是熟人,就把七八个月大的孩子放在房客屋里让帮忙照看,却不想竟被这个60多岁的熟人抱走卖了。

  本想着房客是熟人,就把七八个月大的孩子放在房客屋里让帮忙照看,却不想竟被这个60多岁的熟人抱走卖了。近日,拐卖男婴的房客余某一审获刑11年,买主夫妇也分别获刑。

  托房客照顾孩子 不想被抱走卖了

  去年4月4日下午,朱女士抱着七八个月大的儿子乐乐来到西安城南杜城村其姐姐朱某经营的旅馆。朱某随后把乐乐放在了一个房客的屋里,谁知孩子和房客一同失踪了(去年4月11日、5月20日华商报两次报道)。朱女士向西安公安雁塔分局报警。朱某回忆,房客自称是富平人。60多岁,走路一瘸一拐的,是在外面做活的。因其经常来旅馆住,她就没有要身份证登记。

  同年4月11日,案件告破,孩子果然是被房客拐卖了。据警方调查,房客姓范,1989年曾因盗窃、诈骗被判刑12年。3月底时,他就打算偷婴儿贩卖,并告知咸阳男子李某,李某同意购买。

  范某供述,当时他在西万路劳务市场找活,以前干活时认识的李某让他打听有没有人卖婴儿,说是有个甘肃人要买孩子。范某想到的就是旅馆老板的外甥乐乐。4月4日,朱某让范某帮忙照看一下孩子,随后,范某抱着孩子拦了辆出租车赶到西工大西门外。几分钟后,李某和两个女子出现,抱了孩子并给了一沓钱,一共八千多元,“我说不够,(李某)又给了我300元。”

  买者称买来是为自己养

  48岁的李某供述则称,此事是范某提出来的。“他说有姐妹俩开了个招待所,有个7个月大的男婴不要了,让我打听有没有人要。”他称,关于买卖婴儿的事,他俩在劳务市场谈了两三次。范某偷出孩子后,他和媳妇去抱孩子,确认孩子没有疾病和畸形,给了范某9000元后就把孩子抱回了家。“我和我媳妇没有娃,我想买来自己养。”

  李某妻子刘某称,瘸腿老汉(范某)并没有说孩子的来源。抱走孩子后,这对夫妻把孩子藏在徐家庄的租住房里喂养,直至案发。雁塔检察院认为,范某拐卖儿童,李某、刘某收买被拐卖儿童,分别涉嫌拐卖儿童罪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范某有前科,主观恶性较大,而李某、刘某收买儿童后没有虐待行为,也没有阻止警方的解救。

  近日,雁塔区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万元,李某夫妇分别获刑1年、9个月。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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