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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兄弟俩因琐事争执 弟弟乱拳打死哥哥

滚动新闻 多介质平台 2015-06-20 14:15:44
[摘要]俩人同时跌进一坑中,出来仍继续厮打时又倒在地上,郭义面部朝下,郭仁在郭义的背部又打了几拳之后便回屋。

  近日,陕西商洛镇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令人悲叹的是这起案件的缘由是兄弟俩因琐事发生冲突,冲突中弟弟郭仁(化名)用拳头、柴棍将其兄郭义(化名)打死,因故意伤害罪,法院依法判决郭仁有期徒刑12年。

  据介绍,2014年12月2日19时许,家住镇安县大坪镇某村的郭仁酒后在其屋前与其兄郭义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引起厮打,郭义将郭仁摔倒在地并掐住郭仁的脖子,郭仁发现其脖子处有血迹,更为气愤,便用拳头在郭义右耳部位打了一拳,其母闻讯赶来阻止未果。

  随后二人仍继续厮打,郭仁随手在猪圈旁边拿起一根柴棍朝郭义身上抡去,后被其母夺下。

  在厮打的过程中,俩人同时跌进一坑中,出来仍继续厮打时又倒在地上,郭义面部朝下,郭仁在郭义的背部又打了几拳之后便回屋。其母等人上前呼喊郭义无答应,在邻居帮助下将郭义抬回家后送医院救治途中死亡。经镇安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郭义系右面部钝性外力作用导致闭合性颅脑损伤致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6月10日,镇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庭审中,郭仁对检察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不持异议。法院认为,郭仁与郭义系亲兄弟,理应团结互爱、和睦相处,但郭仁酒后与其兄郭义发生纠纷且不能冷静处理,在厮打过程中致郭义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惩处。但被告人郭仁在归案后,有坦白情节且在案发后及时赔偿了被害人郭义一定经济损失,有从轻情节。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郭仁犯故意伤害罪判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华商记者 陈永辉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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