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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市民拍照被拖拽 称担心上网造成负面影响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5-07-01 04:52:16 编辑:蔡勋 作者:赵国强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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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0日上午11时许,小李手腕和脖子上的指甲印抓痕。 华商报记者 赵彬 摄 赵国强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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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城管执法人员十个不准

  一、不准使用忌语、不文明用语,刁难、打骂、侮辱、追赶或以其他方式粗暴对待行政相对人。

  二、不准强买、强要、白吃、白拿及接受行政相对人的任何馈赠和安排的宴请、旅游或各类娱乐活动。

  三、不准公车私用、违规行驶、酒后驾车及违规停放。

  四、不准在执法过程中阻拦媒体或市民的现场监督。

  五、不准越权处罚、越界执法、越职管理。

  六、不准违反规定随意抬高或降低处罚标准、私自或变相处置暂扣物品、处罚不开票或少开票。

  七、不准涉足与城管执法业务工作有关的任何经营活动。

  八、不准为行政相对人充当保护伞。

  九、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上岗、上班。

  十、不准在执行公务时违反规定着装,或在非公务活动时穿着制式服装。

  华商报记者 赵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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