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郝蕾)记者从省残联获悉,省政府今年决定安排150万元,资助今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部分贫困残疾大学生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
资助标准:一次性资助本科生每人5000元,大专生3000元。
资助对象:2014年12月30日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或领取农村社会救济金家庭的残疾学生予以优先。
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大学生,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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