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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头名被指变相“高考移民” 户籍挂校长名下

华商调查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余琳 2015-07-08 05:12:40
[摘要]以投亲名义将户口从山东迁至榆林,实际上两人并无亲属关系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这名校长名下至少有3名外省籍学生落户当事考生算高考移民吗?华商报记者余琳。

  榆阳教育部门对于户籍来历和真假无法做出判断

  近日,榆阳区招办相关工作人员称,招办只负责审核学籍和户籍满三年,但对于户籍来历和真假无法做出判断,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网帖出现后,榆阳区教育局已经成立由教育股、招生办、监察室联合组成的调查组调查此事。

  7月6日上午,调查组负责人、榆阳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王二平称,调查组已经将此事初步调查清楚。当日下午,榆阳区教育局公布调查结果:

  邢程远,女,华栋中学2015届1班学生,生于1997年9月,出生地为山东省鄄城县。该生母亲杨某为华栋中学教师(注:华商报记者在该校老师通讯表中未见到杨某)。该生于2009年5月21日将户籍迁至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户籍在榆阳区满6年)。该生于2011年8月转入华栋中学初中部就读,2012年在榆阳区参加了中考,并被录取,高中学籍一直在华栋中学(学籍在榆阳区初中1年、高中3年),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在榆阳区参加,今年在榆阳区参加了高考。根据《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截至2015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截至2015学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可在陕西申请报名参加高考。”依据陕西省高考相关政策规定,对该生高考资格进行了全面严格审核,该生2015年在榆阳区参加高考符合政策,不属于高考移民。

  乔路,男,华栋中学2014届1班学生,生于1995年8月,出生地为河南省洛阳市。该生父亲乔某为华栋中学教师。该生于2011年3月20日将户籍迁至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截至2014年8月31日,户籍在榆阳区满3年)。该生高中学籍一直在华栋中学,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在榆阳区参加,2014年在榆阳区参加了高考。依据陕西省高考相关政策规定,对该生高考资格进行了全面严格审核,该生2014年在榆阳区参加高考符合规定,不属于高考移民。

  有网友称这属于变相“高考移民”

  榆林市教育局副局长樊小兵表示,从政策上来说,考生只要符合“双三”条件,也就是在榆户籍和学籍均满三年,就满足参加高考的资格,不算高考移民,但户籍上是否有问题,不在教育局的管理范围之内,他们只能以公安局的户籍资料为准。

  榆林市教育局局长常少明表示,教育部门对“高考移民”绝不手软,因为这挤占的是榆林考生的上大学名额。

  对于榆阳区教育局的回复,网友和知情者纷纷表示,从政策上看,这两个考生满足户籍和学籍在陕三年的规定,但他们的落户本身就有问题,是利用虚假关系虚假手续钻政策的空子。这种“空户籍”、“空学籍”,同样挤占了真正陕西考生的高考资源,属于变相“高考移民”。“她一个山东娃在榆林考了第一名,原本的第一名就成第二名了!”有考生如是说。

  华商报记者 余琳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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