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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聘高校毕业生去民企 每人每年补2.4万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王佳 2015-07-08 12:44:55
[摘要]昨日,榆林发布《榆林市2015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的公告》,公告指出榆林将选聘1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

  昨日,榆林发布《榆林市2015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的公告》,公告指出榆林将选聘1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报名时间为7月8日至17日,报名地址为榆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据了解,本次选聘的对象为30周岁以下未就业的全日制大学应、往届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参加选聘的大学生须为榆林籍毕业生,或与榆林籍人结婚且户口在婚后半年内迁至榆林市的可于毕业生,同岗位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聘100名到民营企业工作。有意向的高校毕业生生可于本月8日至17日带本人简历1份,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榆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榆林大道与富康西路交汇处,乘车路线:公交10路到榆林林校路口)处报名。

  据了解,参与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一经聘用,每年与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期满后,聘用人员与企业实行双向选择,可以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企业须按城镇企业职工的参保办法,为选聘到民营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同时,除企业给选聘人员发放的同等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外,市财政还将给予选聘人员每人每年2.4万元的薪酬补贴,补贴期限3年,期满后不再发放。此外,用人企业还将对选聘人员进行季度或年度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市中小企业局。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选聘人员,市财政将停发薪酬补贴。

  华商记者 王佳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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