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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四区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屈妍 2015-07-13 09:33:23
[摘要]近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陕西省申报的32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西安四区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
  近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陕西省申报的32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其中西安市碑林区、莲湖区、长安区、高陵县4个区县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

  据了解,检查组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及教育部与陕西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采取随机抽查学校,核查相关资料,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随机访谈等形式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

  检查中,国家督导组反馈西安市4个区县的工作亮点:在义务教育投入方面力度大、成效显,校际之间硬件差距逐年缩小;实施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成立“名师工作室”等举措,促进了义务教育学校在内涵发展方面达到均衡。

  据悉,开展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是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教育部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和范围的教育专项督导评估。

  华商记者 屈妍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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