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求证
牵出“旧案”这个包工头并不简单
去年6月,华西都市报记者报道汪案后,办案人员回应称,对汪氏父子涉嫌犯罪的调查早在2012年就已启动。
故意伤人?
当地警方介绍,2012年5月,万载县公安局接到万载县三友寄卖行报警,称5月17日21时30分许,三友寄卖行工作人员刘某的哥哥刘金林被多名持刀人将手筋、脚筋砍断。万载县公安局侦查发现,这起案件系汪金亮、龙志勇、汪冬根等人组织实施,并另有多起其他违法犯罪案件,手段极其残忍,在当地社会影响巨大。
这起案子并没有被检察机关起诉。对于公安机关提到的“多起其他违法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指控称,2013年1月22日,汪冬根驾驶车辆与骑车的易卫珍相撞,汪冬根纠集来的汪金亮及其手下不顾在场交警的劝阻,殴打易卫珍的亲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诈伤骗保?
此外,检方还指控,2010年7月4日,汪冬根在万载县城小北关路路口被张勇成驾车压伤左脚,随后到万载县中医院治疗。为获得高额赔偿,汪冬根反复纠缠该院放射科医生郭某为其出具“左外踝远端裂纹骨折可能”的检查结论,并要求骨伤科医生揭振根(另案处理)将其伤情作为骨折夸大治疗。
同时,汪还开具了虚假工作证明和误工损失证明,接着又通过欺骗手段要求宜春司法鉴定中心为其做出“十级伤残”的虚假鉴定结论。最后,万载县人民法院采信了汪冬根提供的虚假证据,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汪冬根人民币97133.34元。
编辑:乔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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