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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女子向好友泼硫酸致其毁容 逃亡14年归案

安康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5-07-29 16:11:42
[摘要]经过14年等待,被昔日好友王开芳泼硫酸毁容的旬阳女子谭琴,终于等到了判决书,被告人王开芳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其医药费等9.4万元。

女子向好友泼硫酸外逃13年改名换姓 案情回顾(图)
谭琴

王开芳不同时期的照片
王开芳不同时期的照片

  经过14年等待,随着旬阳县人民法院的法槌落下,被昔日好友王开芳泼硫酸毁容的旬阳女子谭琴,终于等到了判决书,被告人王开芳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其医药费等9.4万元。据了解,此前旬阳警方多名领导及责任人因违规撤销该案嫌疑人的网上追逃信息被查处。

  案情回顾

  泼硫酸毁容案追逃信息蹊跷被撤引关注

  2001年1月19日19时许,旬阳县卷烟厂29岁女工谭琴下班回家,被曾同为烟厂职工的好友王开芳用硫酸泼在面部,脸、眼、面、耳多处被烧伤,法医鉴定结论为“重伤,伤残三级”。旬阳警方很快锁定嫌疑人王开芳。据警方证实,案发前,王开芳因怀疑谭琴与其夫有染,曾几次找谭琴理论。离婚后,王开芳认为是谭琴破坏了她的婚姻,遂对其泼硫酸报复。

  网上追逃信息补登后又被撤

  据谭琴介绍,出院后她曾多次向旬阳警方询问案情,办案民警答复已在网上发布追逃信息。2006年她无意中获悉,被“通缉”了5年的嫌疑人王开芳的资料在公安网上查不到。《华商报》于2006年7月6日刊发了《追逃五年网上没有疑犯信息》关注该案,随后旬阳警方承认工作失误,并补登上嫌疑人王开芳的追逃信息。

  2014年3月,谭琴再次发现,2011年12月7日旬阳县公安局已撤销王开芳网上追逃信息,而被撤下的追逃信息中王开芳名字下面,赫然挂着王开芳二嫂的照片。《华商报》于2014年6月6日报道了《蹊跷的网上通缉令》,再次关注该案,同时由省公安厅和安康市公安局组成的调查组入驻旬阳县公安局调查。

  违规撤销追逃信息多人被处理

  2014年8月22日晚,旬阳县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经查,2011年11月底,旬阳县公安局为完成清网任务,利用虚假资料违规撤销犯罪嫌疑人王开芳的网上追逃信息。根据有关规定,旬阳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益军被行政警告,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董强印被撤职,其他5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不同程度处分。随后,旬阳县公安局新上任局长,针对此案发出20万元的悬赏通告,2014年9月15日,该案犯罪嫌疑人王开芳在户县落网。2014年9月27日,王开芳被旬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王开芳这14年都藏在哪里?又是如何“漂白”的呢?据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证据显示,王开芳案发后负案逃至襄樊、西安,后化名“赵红梅”落户户县,并与人结婚。

编辑: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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