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
发言人介绍,这类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其中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呈现出“职务低、发案率高”的特点。
陈正云:
一些省份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有的市县更高达70%—80%。
解说:
除此之外,“窝案串案严重”也是一大特点。例如,广西检察机关立案的276件涉农案件中,共同犯罪83件,达到30%;再如安徽省芜湖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串案占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立案总人数的84.52%。
当天,《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文章称《农村苍蝇小心!马上重点收拾你》。其中说到,别看这些农民身边的苍蝇都是小官,危害大着呢。由于直接跟基层广大群众打交道,这些人不管是贪污、受贿、挪用还是滥用职权,都是在与老百姓争利。他们的犯罪行为,直接破坏着我们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威胁着我们党的执政基础。
张羽:
这样一个案例真是让人瞠目结舌,如此低级别的官员竟然可以挪用8亿多资金这样一个天文数字,说实话这个案例当中有几个让人没想到。第一个没想到的是,一个乡镇的农村服务中心竟然拥有8亿多资金。第二个没想到的是,一个小小的农村服务中心的主任,竟然就可以有权力能调动8亿多资金。第三个没想到的就是,长期以来这8亿多资金用于个人理财,却没有人发现,没有进行监管。
确实我们看到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一些官员他们拥有着巨大的资源、巨大的权力,但是却处于监管的真空状态。所以未来两年最高检的专项惩治行动,针对的就是农村基层组织一些官员,主要是哪些人呢?我们来看一下。
首先是涉农和扶贫的职能部门的官员;第二是乡镇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第三就是村级“两委”干部,就是村支书、村委会主任这些官员;第四就是村民小组长、会计这些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人员,主要是这四类对象。
那么最高检为什么把重点要放在这些人身上呢?下面我们来连线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的副秘书长高波先生进行解读。高波您怎么看待最高检发起的专项整治行动,它有没有一种风向标的指向意义呢?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
当然,我想我们可以从正向和负向两个方面来看。那么从这个负向的角度来讲,就是随着我们这个反腐败在清淤排毒的推进过程当中,我们也发现“老虎离的太远,苍蝇每天扑面”。就是老百姓“看得见的腐败”,现在还成为一个比较严重的多发易发这么一个现象。
那么从这个正向的角度来讲,我们拍老百姓身边的苍蝇,那么实际上它也能够让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反腐的红利。也就是通过我们的反腐来倒逼改革的推进,倒逼我们监管的落地,倒逼我们的政策能够落到实处。从而让我们广大的人民群众增强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受益感。因此像这样的专项治理行动非常重要,非常必要,非常紧要。
张羽:
高秘书长,我这有一组数据,可以说明其实近两年农村基层组织的一些官员的贪腐案已经成为了贪腐案件的高发地。
我们看2013年到2015年5月期间,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的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人员是28000多人,占到了同期立案调查职务犯罪人员总数的22%,五分之一多。然后在这其中我们看查办贪腐案件,涉及人员是16000多人,占到了涉农职务犯罪的56.7%。涉农资金管理环节案件查办是14900多人,占到了涉农犯罪案件的55%。涉农领域查处渎职犯罪4617人,占到了涉农职务犯罪人数的16%。我们看到贪污和涉农资金环节查办的人员案件数,都占到了整个查办的50%以上。这说明在整个的涉农、惠农、扶贫资金使用环节当中,贪腐案件频发。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好转,我们对于惠农扶贫资金的力度在加大,但另一方面我们看到一些贪腐的小官,他们胃口也在不断的加大,而且手越深越长,越拿越多,你怎么看待这个现象呢?
高波:
从一般的规律上来讲,我们的贪腐行为的发生往往离不开三个要件,那么一个是权力,第二是机会,第三是动机。随着我们现在惠农、扶贫这样的政策越来越多的出台,实际上就是从我们政策最先100米,要落实到我们的田间地头,到我们的广大农村老百姓当中,就有一个最后100米的问题。往往这些惠农款、扶贫款,我们过去讲的三补,补贴、补助,补偿款,是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救命钱,安家钱。但是对于一些我们基层的这些硕鼠来说,它却是唐僧肉。
编辑:蔡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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