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渭南新闻 > 正文

韩城法院书记员挪用公款 开除党籍交司法机关处理

渭南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5-08-21 05:53:13
[摘要]日前,韩城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被通报的人员中既涉及财政所干部,又涉及法院的书记员,其中多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华商报讯(记者王培民)日前,韩城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被通报的人员中既涉及财政所干部,又涉及法院的书记员,其中多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8起案件分别是:

  1. 西庄镇北强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效民、党支部原委员陈学斌违规发展党员,陈效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陈学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韩城市住建局建工处副主任安都武,在为其父操办葬礼期间,收受管理对象礼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韩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原书记员张红芳,挪用公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支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西庄镇民政所所长李正国,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金城办庙后村村委会原主任张整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被韩城市纪委立案审查;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金城办财政所干部张艳霞,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金城办经管站原站长姚宪学、原会计樊蕊兰,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2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龙门镇财政所原所长雷宏伟,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白玫

相关热词搜索: 处分 违纪贪腐

上一篇:韩城通报8起 “四风”和腐败问题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