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图为溥仪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接过特赦通知书。
爱新觉罗·溥杰于1950年被移交到中国政府,而后被关押到抚顺劳教所改造,直至1960年获得特赦。
第二次特赦的对象是在押多年的国内战争罪犯。
对于这些战犯,中国政府采取分批审理,视其改造情况,分批进行特赦。1959年适逢新中国成立十周年,中国政府鉴于大批在押的国民党战争罪犯和其他战争罪犯十年间改造的现状,决定在十年大庆之际对一批确实改过自新的在押战犯实施特赦。
关于战争罪犯的处理问题,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就在一份党内文件上作过重要批示:“我们把一批战争罪犯接收关押起来进行改造,要做到一个不跑,一个不死,将来也可以考虑一个不杀,分期释放。”根据毛泽东的这一思想,周恩来在一系列关于战犯改造的报告中作过多次相关批示和指示。他在一份关于战犯改造的报告上就曾批示:“我们还是要把他们改造好,让他们变成新人。”
1959年9月17日,经毛泽东批示同意,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特赦战争罪犯的指示》。在这份内部文件中,中央正式向全党阐明释放一批国内战犯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全国人大常委会随后作出《关于特赦确实改恶从善战争罪犯的决定》。从此,开始了对国内战犯的审理和释放的准备工作。
12月4日,户外下着入冬以来的第一场大雪,寒风呼啸之中,东北抚顺战犯管理所内却温暖如春。这里正在隆重举行首批国内战犯的特赦释放大会,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对国内战犯的首批特赦。因此,所有参加这次特赦大会的在押人员都显现出从未有过的兴奋和激动。
编辑:胡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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