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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一小区业主偷电 物业上报但电费难算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孙昊 2015-08-26 16:04:10
[摘要]小区在更换新电表的过程中,物业公司发现有业主涉嫌存在偷电行为。

  小区在更换新电表的过程中,物业公司发现有业主涉嫌存在偷电行为。为了追究这户业主的责任,物业公司先后向当地供电部门和公安部门反映,但都没有结果。物业一名负责人说:“现在情况就是,偷电的没有人追责,其他业主都很不满意,难道偷电行为就没法管了吗?”

  8月21日,西安市蓝田县蓝梦园小区业主陆续开始更换新电表。物业电工冯师傅说,当他和同事在更换2号楼一户业主电表的时候,发现电表内部有一根铝线,将进线和出线两根火线连接起来,“这种做法可以让部分用电绕过电表计量,是典型的偷电手段。”冯师傅说,在使用这种方法后,家里使用点灯、电视等小功率电器时,电表都不会计算电量;如果使用空调、浴霸、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时,电表也只会计算20%左右的电量。

  胡经理说,为了厘清责任,他专门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知道这件事情的业主非常多,大家都在看物业怎么处理,所以必须较真,一定要有处理办法。”胡经理说,之所以和这件事“死磕”,是希望通过处理这件事情,厘清相关责任,提醒其他业主不要做违法的事情。

  8月26日,蓝田供电分局一名刘姓负责人称,在收到物业公司反映的情况后,将会对业主涉嫌偷电的事情进行落实,如果情况属实,供电分局将对偷电的金额进行测算。此前蓝田城关供电站工作人员称,偷电量应该以业主家中所有家用电器功率总和,按每天6小时,共计180天计算;而这名负责人称,应按计费电表标定电流值进行计算。

  电工冯师傅表示,小区此前使用的电表标定电流值为10安,按照220伏电压计算,每小时用电为2.2度。冯师傅说,如果按照这个办法,每天6小时,一共180天,最后偷电的额度是2376度电。小区每度电0.63元计算,偷电的金额就是1497元。“如果按照家里所有电器功率总和计算的话,现在每家起码有一台空调,再加上浴霸、电磁炉等等,一小时用电量起码在4度电左右。”冯师傅说,“如果这样算下来,电费起码要翻上一倍。”冯师傅表示,无论如何测算电费,都希望供电部门能够给个说法,“如果真是偷电了,就一定要有处罚措施,让大家知道偷电的后果,杜绝发生类似情况再发生。”

  华商记者 孙昊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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