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人数翻番增长大案逐年增加
“土地征用开发、城改拆迁、基础设施建设是村干部犯罪的高发部位,串案窝案是一个显著特点,犯罪主体和年龄相对集中。”8月13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预防处负责人说。可以说,征地拆迁,也拆出了一窝窝“硕鼠”。
据悉,2013年,该院对西安市2010至2012年村干部职务犯罪进行分析,西安市下辖13个区县中,共有3161个行政村。上述3年间,西安市检察机关累计查办村干部职务犯罪120件156人,其中贪污、职务侵占类犯罪51人、贿赂类犯罪82人、挪用类犯罪21人、其他类犯罪2人。
华商报记者对西安市检察院精编的《警示录》中33个典型案例统计分析发现,其中22个案例是城改拆迁犯罪案,占33个典型案例的66.7%;其中贿赂案共15件,仅城改拆迁贿赂案12件,占贿赂案80%。具体特点如下:
犯罪主体集中。查办的156人中,村主任和村支书94人,占比60.3%,是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高发群体;村民小组长34人,占比为21.8%;财务人员、村委会委员、支部委员28人,占比17.9%。
文化程度偏低。查处的156人中,没有本科以及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文化程度41人,占比26.3%;中专文化程度7人,占比4.5%;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108人,占比69.2%;
犯罪年龄集中。40岁以下23人,占比14.7%;41岁至50岁66人,占比42.3%;51岁至60岁55人,占比35.3%;60岁以上12人,占比7.7%。犯罪村干部年龄集中在41岁至59岁之间。
贿赂类案件集中。查处的156人中,受贿82人,涉案罪名主要是贪污罪、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
受贿案件逐年攀升。2004年至2006年,查办的村干部受贿人数仅8人;2007年至2009年,受贿人数达40人,翻了5倍;2010年至2012年,受贿人数上升至82人。
发案重点环节集中。村干部职务犯罪多发、常发在土地征用开发、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补贴以及农村社会保障、救灾优抚移民专项款物管理方面。
大案比例比较大、涉案金额逐年增大。查处的案件中涉及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人数为87人,占涉案总人数的55.8%。
人财事网状联动预防 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拆迁中为何职务犯罪逐年增长?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认为:“制度设计有缺陷是首位,也是根本原因,目前缺乏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制度,补偿标准不一,使拆迁中人为因素增大,留下了犯罪机会。”
就如何预防城改拆迁职务犯罪,前述调研报告提出,首先,建立拆迁职务犯罪预防“人、才、事”网状联动机制,将城改拆迁参与主体纳入职务犯罪预防网络链接点,重点把控“财随事走、事随人走”的预防策略。
其次,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拆迁前的警示教育,拆迁中提供法律服务,一旦发现问题“苗头”,采取单独约谈等措施处理,但对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严厉打击。据了解,2013年至2014年西安市检察院开展涉农职务犯罪警示教育127场,约谈村干部230余人。
最后,建立健全拆迁各项有关制度,建立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制度,制定统一的赔偿标准等。
编辑:秦一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