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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房屋产权 找人冒充去世父亲与婆婆假结婚

社会新闻 武汉晚报 作者:姚传龙 2015-10-15 07:44:02
[摘要]樊姓负责人表示,由于当时王女士姐姐提供的资料真实,他们没有想到会有人冒充王爹爹,这样就造成了他们也受到了欺骗。

死亡证明上的死亡时间为2009年1月7日

  死亡证明上的死亡时间为2009年1月7日

补办的结婚证上的日期是2010年12月6日

  补办的结婚证上的日期是2010年12月6日

  女儿为取得房屋产权,找人冒充父亲干下荒唐事

  过世爹爹与健在婆婆补办结婚证

  早已过世的爹爹却在过世后与健在的婆婆“一起”到硚口区民政局补办了遗失的结婚证。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对已经阴阳两隔的夫妻不仅补办了结婚证,还“一起”到原武汉市硚信公证处、现武汉市长江公证处对一份《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昨天,爹爹的女儿王女士(化姓)拨打本报热线电话82333333,对硚口区民政局和武汉市长江公证处在工作上是否严格依照流程进行审核资料表达了质疑。

  过世的父亲竟补办了结婚证

  “由于家中老屋拆迁,我突然发现老屋的所有人由自己的母亲变为了姐姐。我就到相关部门核实房屋所有人的变更过程,这才发现原来死人可以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办理公证。”昨天下午,武汉晚报记者见到了王女士,她手持蓝色文件夹,里面装着其收集的各种资料。

  在王女士提供的资料中,记者看到王女士的父亲于2009年1月7日死亡,却在2010年12月6日“亲自”补办了结婚证,当年12月8日办理了《赠与合同》的公证,将房屋赠与给王女士的姐姐。

  “‘死亡人可以结婚、死亡人可以公证’,我认为这里面的操作涉嫌违规操作。”王女士说,自己之前也找过相关部门,但是得到的回复是造成这一现象是工作中的疏忽。

  婚姻登记员“被骗”

  昨天,记者来到硚口民政局,负责接待的信访办熊姓工作人员,正好是2010年12月6日为“王爹爹”及其老伴补办结婚证的工作人员。“当时结婚证的补办是按照正规手续办理的,‘王爹爹’也来了办理地点,之所以出现王爹爹去世后仍补办结婚证的情况,是因为王女士的姐姐找人冒名顶替。”熊姓工作人员说。

  “来的人和王爹爹相貌相似,当时是窗口受理的,补办时王爹爹及老伴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齐全,因此窗口认定来人就是王爹爹。”王女士对于熊姓工作人员的说法表达不同意见,她说自己的父亲没有孪生兄弟。

  那么这样的结婚证是否有效?熊姓工作人员表示不好界定:“如果有瑕疵,结婚证应该是无效的。我们也是想找到王女士的姐姐把结婚证收回来,但是王女士的姐姐一直不接电话,而结婚证的注销需要当事人的配合。”熊姓工作人员称,事情正在解决之中。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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