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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被宝马撞 肇事车主无钱支付药费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5-10-16 18:16:15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任娇 陈团结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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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1岁的黄祖芳是陕西山阳县板崖镇人,2006年开始在西安市张家村街道办做环卫工,负责南二环劳动路十字附近的环卫工作,由于南二环车流量巨大,夏季早上3时30分,黄祖芳就需要达到清理点,开始一天的环卫工作。但9月24日凌晨4时,她正在工作时被一辆宝马撞飞,目前因全身多处骨折在省人民医院就医。遭遇横祸后,事故方支付15万元医药费后也无力承担费用,目前她在医院已停药。

  环卫工:目前全身多处骨折等待手术

  10月16日,华商报记者在省人民医院骨科病房看到黄祖芳,她全身多处严重骨折,前一日刚刚拔出胃部导食管,从9月24日到10月10日,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治疗。10日转至普通病房,但由于拖欠医药费,目前已停药。

  黄祖芳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除女儿出嫁外,老公蒋正西和儿子蒋文建都在西安做劳务零工,全家收入最稳定的就是黄祖芳,每个月定期有一千多元的收入。9月24日凌晨4时,黄祖芳像往常一样在岗位上清洁马路垃圾,一辆刚从二环驶出的白色宝马将她撞飞。凌晨5时,黄祖芳所在的保洁公司负责人和保洁员将她送到医院,清晨6时,黄祖芳收入本就不高的一家人被飞来的横祸击倒。

  “病人是24日凌晨5时送到医院急诊,当时已经出现失血性休克,全身多处骨折,胸椎、腰椎骨折,左下肢开放性骨折,小腿爆裂骨折,肺部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黄祖芳的主治医生段大夫介绍。

  “现在药已经停了,嫂子每天的情况都不太好,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黄祖芳的小叔子蒋正和说,“事故方刚开始还来交医药费,后来就来的少了,一直说没有钱了,我们家的情况都不好,好不容易凑了不到2万交了医药费,但也是杯水车薪,仅撑了一两天。”

  司机:今年41q月贷款购买宝马 借钱支付15万医药费

  当时驾驶宝马车的张小姐今年26岁,车辆是今年4月底贷款购买,每个月需要还款五千多元,对于收入本不高的家庭已经是笔不小的开销,她还记得9月24日凌晨的情景,“当天我从高新接了一个朋友,从南二环行驶到劳动路十字的时候,我在路上正常行驶,突然撞到了正在路中间弯腰扫地的环卫工阿姨,我真的没有看到她,她没有穿反光背心,而旁边两位穿了反光背心的环卫工人我都看到了。”

  “当时我车的左前侧撞到了阿姨的左侧,突然的撞击,车玻璃都被撞碎了,我瞬间就吓懵了,太害怕了。”回忆起事故情景,张小姐哽咽起来,“我知道是我的不对,给环卫工阿姨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让她这么大年纪还要受这种罪。事故后一想起来这件事,就半夜大哭。”

  “我想把车卖了给阿姨付医药费,但车出了事故,贷款时产权还抵押在银行,一时半会还卖不掉,我名下也没有其他财产可以抵押了。赔偿几十万元的医药费,对我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张小姐说,“买了车后我仅剩几万块,加上几个月的车贷,事发时卡里只有3万元,后来又凑了些钱支付了医药费,现在实在没有钱了,亲戚朋友们得知我撞伤人,认为这是个大窟窿,都不借给我了。”

  交警:事故仍在鉴定阶段 需等受害者情况好转做笔录

  “按照我们的要求,环卫工上街清扫时必须穿制服,但有的时候环卫工人可能洗了衣服,没有穿反光背心。我们经常提醒环卫工人,主干道车辆行驶速度较快,清扫时要格外注意。但尽管如此,环卫工人被汽车撞的事还是时有发生。”西安市张家村街办环卫工作相关负责人说,“因为是交通事故,事故方负有赔偿责任,应该承担伤者的医药费用,而我们为环卫工人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需要等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才能赔付。”

  张小姐在事故发生后离开事故现场,委托朋友处理事故,是否构成逃逸?10月16日下午6时,华商报记者致电交警碑林大队此事故出警民警,他说:“目前事故仍然在鉴定阶段,需要根据事发前车辆的性能情况、驾驶速度等进行专业鉴定,还需要对受害者进行笔录,但目前受害者情况不不稳定,所以事故仍在调查阶段。”

  华商记者 任娇/文 陈团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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