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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锅炉供暖价涨幅高于测算 天然气约占成本7成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5-11-02 06:45:32
[摘要]对此,西安市物价局要求,小区供热单位要根据实际测算情况,按照协商程序,做到“协商、备案、公示”三公开,不得借机乱涨价。

  一、供暖价格公示应包括哪些内容?

  西安市物价局:去冬用气量、小区供热面积、水电费、人员工资等

  从采访的24个自备锅炉供暖小区公示情况来看,只有鑫龙天然居小区公示信息比较详尽,其余的小区,有的没有公示价格,只公示了天然气涨价的文件或者近期媒体的相关报道;有的只是向业主发放了入户调查意见表,向业主征求是否同意供暖;有的虽然公示了价格,却没有公示成本核算办法;很多小区虽然公示了价格和成本核算办法,却没有相关票据进行印证。

  供暖价格公示,应该包括哪些内容?西安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今年天然气价格上涨带动天然气自备锅炉小区供暖价格的上涨,而每个小区的价格涨幅都不太一样,业主普遍对价格成本核算比较关注。而供热单位成本测算不准确、不真实,成本资料不够公开透明等问题,也是业主投诉自备锅炉供热价格的重要原因之一。供暖价格上涨通用的测算公式是:供暖价格上涨(每月每平方米)=去冬该小区天然气实际用气量×0.79元(天然气价格涨幅)/小区供暖面积/4。

  因此,物业公示的内容应包括去冬该小区天然气的实际用气量、小区的供热面积,还有其他水电、人员工资、设备检修等的成本核算办法,还应公示涉及相关数据的票据或复印件。

  二、如果物业不公布成本 业主怎么办?

  可沟通协调,实在不行可换物业

  如果小区不完整公布成本核算、发票等信息,该怎么办?

  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李小东律师表示,物业服务于业主,双方是委托合同关系。作为物业,合理公示成本是合同服务中应履行的义务,而业主也有知情权,如果物业不公示或者公示不完全,业主可通过业主委员会或推选业主代表,和物业进行沟通协商,提出质疑。如果物业拒不履行义务,作为业主就可执行权利,通过程序终止物业服务合同,重新选择新的物业公司。如果物业公司在公布供暖等成本核算中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就构成了收费欺诈,属于非法获益,业主可起诉,依据《合同法》,要求物业退还不真实的收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不按规定公示 物业将担什么责任?

  还没有相关处罚办法

  西安市物价局对小区自备锅炉供暖价格实行协商备案制,价格由物业和业主协商确定,但是根据协商备案制的要求,物业制定或调整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必须遵循合理补偿成本、公平负担、充分协商、公开透明的原则。小区供热单位测算成本后拟执行的供热价格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并向业主公示后,方可执行,并到市、区物价局备案。但是有业主表示,小区物业并没有征集业主的意见,却成功在物价部门办理了备案,还有的物业根本就没办备案,照样收费供暖,对这些行为,物价部门如何监管呢?

  此外,根据有关规定,停暖后一个月内,小区物业应公示供暖费用决算成本。但是很多小区业主表示,供暖费都是供暖开始前预收,业主也会为此吵吵一阵,供暖季结束后,很多业主都不再关注供暖收费问题,大多数物业也不会公示供暖成本决算。

  对此,西安市物价局要求,小区供热单位要根据实际测算情况,按照协商程序,做到“协商、备案、公示”三公开,不得借机乱涨价。但是对于小区物业不按规定公示的,目前还没有相关处罚办法。

  自备锅炉供暖成本中天然气价约占7成

  综合各小区所公示的成本内容,里面通常都包括天然气、水、电、锅炉年审、工资、设备维保等费用,有的小区账目中明确有3%的利润,有的则没有这一项;有的有工人的劳保,有的则没有;有的还列有1%管理费以及5%的热损耗。

  “小区公布的供暖成本账目太专业了,我们都看不懂。”家住南二环紫竹花园小区的张先生说,小区公布了一张采暖费用核算表,列了十几项支出,比如还有管理费,但这些费用的发票没有公布出来,到底哪些费用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业主们也弄不清,希望物价部门能够公布自备锅炉供暖的合理成本项目,让业主们能有个参照。

  按照目前的价格政策,小区自备锅炉供暖,要求物业必须公示核算成本;必须和业主协商;在七成以上业主同意后,物业还得去物价部门备案。

  根据调查结果,自备锅炉供暖成本中一般包括6项内容,天然气一项就占7成左右。

  自备锅炉供暖成本

  自备锅炉供暖价格上涨测算公式:

  供暖价格上涨(每月每平方米)=去冬该小区天然气实际用气量×0.79元(天然气价格涨幅)÷小区供暖面积÷4

  1、天然气

  大概占到总成本的7成左右。

  目前,小区自备锅炉用气被划至非居民用气的行列,今年自备锅炉采暖用气价格由1.98元/立方米调整为2.77元/立方米,增加0.79元/立方米,增幅为39%。

  每个小区的用气量,受小区规模及供暖时长而不同。

  2、水费

  居民用水水费是2.9元/立方。

  西安市城区居民用水长期以来实行大水表制,城区3400个住宅小区内的供水设施均由各物业公司管理,负责二次加压供水、维护、代收代缴税费等,用户承担的2.9元/立方大表水价基础上,还要加收小区内的二次供水费用(0.3/立方至1元/立方)。

  3、电费

  在物业公布的供暖用电中,有些电费是每度0.5元至0.6元核算,有些电费却是按照每度0.8元至0.9元的动力电核算。小区供暖用电到底属于什么类别?2014年,省物价局公布六类实施居民生活用电的项目,其中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中,包括了居民电锅炉用电和利用地热能向居民供暖(或制冷)的用电。

  4、人工工资

  规模小的小区雇佣两三个司炉工就够了,而规模大的小区,物业公布的成本中,则雇佣了8个司炉工人,每个司炉工的工资大约在2500-4000元不等。

  5、燃气设备维管费

  按照锅炉容量收费,每吨为1500元(也有小区公布的收费标准为1600元)。

  6、锅炉软化水处理费、锅炉及设备维保费、维修材料费用等等

  市民物业呼吁:自备锅炉供暖用气纳入居民用气

  对于此次自备锅炉小区供暖普遍涨价,归根结底是因为天然气涨价引起成本骤增。对比各小区的涨价幅度,大多都低于天然气涨幅。

  “为啥要将自备锅炉采暖列入非居民用气范围?这一点物业和业主都实在想不通。”西安一小区的物业王经理表示,因为管网不到位、碰口费等问题,西安有上百个小区目前只能采取自备锅炉供暖。而今年因为天然气涨价,小区自备锅炉供暖普遍涨价,受影响的人群非常大。往年这几天都要抓紧去买气了,但现在还没有人交暖气费,每次买气至少都要买几十万元的气,这笔钱从哪儿来?

  王经理说,小区户型在100-170平方米,按目前暂定的1.8元/平方米涨幅来算,供暖 4 个月下来要多掏720-1200元,这笔钱不是小数目,普通老百姓意见都能理解,希望政府能在政策上灵活考虑,将自备锅炉供暖纳入居民用气范围,减轻居民生活负担。

  “将居民集中采暖用气划入非居民用气价格类别,是国家发改委的文件规定的,2013年其他省就开始执行了,我省直到2015年才执行。”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从2013年到2015年,省物价局多次向国家发改委反映,认为把居民集中采暖用气划入非居民用气价格类别不合适,采暖是事关老百姓生活的大事,我们也认为应该划为居民用气类别。但得到的答复是,这个政策已经确定并在外省执行了,没有办法再改变。”

  这位负责人表示,虽然多方努力并未将居民集中采暖用气划入居民用气价格序列,但省委省政府及省物价局还是采取了多个措施。“把本该按照非居民用气价格的集中采暖用气价格,从每立方米3.09元降低到了2.77元。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目前,省物价局并未放弃努力,依然在与相关部门协商,希望能减轻居民采暖负担。

  华商报供暖报道组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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