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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鸣小区租客防盗门被砸烂 家中狗被疑从4楼扔下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5-11-11 07:34:19 编辑:秦一乔 作者:张成龙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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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报讯(记者张成龙)11月8日晚,租住在雁南四路雁鸣小区的罗先生因为房子没电便住在了单位,但他怎么都没想到,仅过了一个晚上,房子的防盗门就被砸烂了,东西没丢,可家里养的两条狗一条受伤一条失踪了。

  >>当事人

  防盗门上被砸了个洞

  罗先生是和同事合租的房子,由于两人都比较喜欢狗,就在房子里养了两条金毛。11月8日,因房子没电,罗先生便和同事商量在单位住一晚,第二天买了电再回去住。当日下午,罗先生的同事专门回到房子喂狗,还带着狗到外边遛弯,然后离开。

  第二天一早,罗先生回去准备去买电时,发现自己的一条狗竟然在楼下,满身是血。当他带着狗回房子后发现,防盗门上被砸了一个洞,门上还有多处被利器砍过的痕迹。开始,他以为家里进了小偷,但他发现屋里并没有丢东西,另一条狗却不见了,平时养狗的阳台门和窗户都被打开了,阳台上还有血迹。

  罗先生称,他们平时不在家,狗就被关在阳台上,现在房门都被打开了但没丢东西,反而一条狗受伤一条狗失踪,这显然是针对狗而来的。

  “从阳台上的血迹和狗的伤情来看,狗应该被虐待了,而且阳台的窗户和防盗网的窗口都是打开的,我估计狗是从四楼被扔下去的。”罗先生说。

  >>记者探访

  门上有被利器砍过痕迹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罗先生租住处。罗先生租住的房子在四楼,门口一片狼藉,地面上散落着碎酒瓶。防盗门上有一个直径10厘米左右的洞,从洞的外观上可以看出是被某种利器劈开的,洞周围还有十几条被利器砍过的痕迹。罗先生称,对方应该是把手伸进洞,从里边把门打开的。

  进入房子可以看到,房子里没有被破坏或翻动的痕迹。阳台的门和窗户都是打开的,阳台的墙上有很多血迹。阳台上的防盗网有一个可打开的小窗口,窗口也是打开的。

  罗先生称,窗口平时都是关上的,而且他挂在窗外的一个笼子也掉到地上摔坏了。他在楼下找到的那条狗经宠物医院检查,腿部和肺部都受了重伤。而对于失踪的那条狗,罗先生表示不管是死是活,他都会想办法找到它。

  >>附近住户

  打砸时间超半个小时

  罗先生称,两条狗平时比较乖,如果不去敲他家的门,一般不会乱叫。他在雁鸣小区住了7个多月,附近住户只找过他一次,嫌狗叫太吵,所以他不明白为何发生这样的事,即便是狗吵到别人,对方也不应该砸开门闯进房子。

  据附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住户称,事情发生在11月8日晚上11点至12点之间。从声音判断,当时先是有两名男子上楼敲门但没人回应,随后一名男子离开取来工具,两人便开始打砸防盗门,整个过程超过半个小时。至于狗是否从窗户扔出去的,他不太清楚。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采访了三位附近住户,他们表示偶尔会听到狗叫,有时候晚上的声音会比较大,其中两位住户表示事发当晚听到狗叫。

  事件发生后,罗先生向西安雁塔警方报了案,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律师观点

  非法侵入住宅可处拘留

  此事在网上曝光后,大家的看法也是各不相同。网友“小米方便面”认为,他觉得肯定是邻居忍受不了狗叫才会这么做,不能怪狗,只能怪主人。网友“古城美朵朵”则觉得,砸门虐狗的方法太偏激,但是狗叫扰邻的问题确实也很让人头疼无奈。

  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首钢云表示,无论是房间的防盗门还是个人所有的宠物狗都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如若侵犯,所有人有权要求赔偿。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刑罚。

  另外,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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