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成龙)因私藏一支单管猎枪,近日,林某被长安区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林某是长安区人。20年前,他购买了一只“松鼠”牌单管猎枪以及铜弹壳、无烟火药和铅子若干,长期藏匿于其家后山的一处洞穴中。
今年2月4日,林某持该枪支及自制子弹到某林场打猎。当晚9时许,林某驾车回家途中被警方抓获。后在林某的带领下,警方在其家中查获了部分无烟火药和铅子。
编辑:曹静
相关热词搜索: 林某 私藏 枪支 获刑 男子
上一篇:男子买海马汽车4个月没拿到合格证 车牌也办不了 下一篇:西安出现大雾天气能见度较差 全省迎降水天气
陕西明令禁止 秦岭“光鹿跑兵冰”徒步穿越线路有多凶险?
智慧领航≠自动驾驶!公安部警示:滥用辅助驾驶或触刑法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