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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业主遭遇"一房两卖" 维权时方知开发商已故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5-11-25 06:54:56 编辑:王秋阳 作者:丁瑜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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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报宝鸡讯(记者 丁瑜)一套房子却拥有两名业主,房屋的产权到底归谁所有?11月23日,眉县银海臻品小区多名业主向华商报反映,开发商“一房两卖”后患病去世,他们有房不能入住,陷入维权困局。业主同时质疑县住建局存在监管漏洞,为何在房屋备案时,允许两人备案同一套房子?目前,眉县警方已介入调查。

  业主质疑:为何允许两人备案同一套房

  11月23日,眉县县城阴雨连绵,银海臻品小区数十名业主守在已建成的楼房前,人人表情凝重,沉默不语。不久前,他们得知辛苦半辈子买来的房子,名下除了自己还有别人,而就在他们准备维权时,开发商方某患病去世,维权陷入困局。

  业主刘先生说,小区位于310国道旁,交通便利、学校众多,为了让孩子来县城上学,他于2014年3月份在该小区购买了由宝鸡宏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一套124.68平方米的房子,总价为37万余元。“当时,我和家人在售楼部看了开发商的手续,五证齐全,且楼房主体已建好,开发商承诺2014年6月底交房。”刘先生说,最后自己交了22万元首付款,就准备等房子盖好后入住。

  刘先生说,到达交房时间后,开发商因种种原因推迟了交房时间。今年9月,他从其他业主那里得知,自己购买的房子之前已被其他人买走,而这个人在县住建局备案的时间要早于自己。华商报记者看到,这些业主出示的与宝鸡宏宇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属于制式合同,并盖有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章。

  据了解,该小区至少有19套房在住建局被重复备案。华商报记者从内部人士处获得一份《银海小区售房情况表》,发现有多人的房屋信息重复。如刘某的房屋信息为东单元15××号,与另外一名业主王某的信息一致;业主张某房屋信息为东单元东户60×号,与高某的信息一致。这些信息里不同之处就是在县住建局和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备案时间不同。

  业主王师傅说,自己花了大半生的积蓄购买了这套房子,然而开发商却一房两卖,作为主管单位的县住建局为何允许两人同时备案一套房子?

  售楼部人去楼空 住建局不接受采访

  当日,华商报记者在该小区售楼部看到,售楼部已人去楼空,大门紧锁。

  华商报记者从一名在眉县从事房地产行业的知情人士处获悉,宝鸡宏宇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方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4日,公司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经营状态为在营。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规定,该公司于2014年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四级资质。

  据知情人介绍,方某平日为人豪爽,没想到在他生病期间会将房子“一房两卖”。该知情人士说,房产在住建部门备案有严格的程序,不可能出现一房有两主的情况,方某是如何备案成功的,在业内人士眼里也是个“谜”。

  随后,华商报记者前往眉县住建局采访,一工作人员称必须在县委宣传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再拿着宣传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才能接受媒体采访。当华商报记者办理完这些手续后,该工作人员说,警方已受理了此案,可以去采访警方,住建局领导不接受媒体采访。

  眉县住建局下属的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是房产备案工作具体负责单位,该中心一名工作人员称,领导在县住建局开会,不接受采访。

  眉县县委一负责人对华商报记者说,县委、县政府已接到群众的反映,经初步了解,该小区手续齐全,但开发商方某多年前被医院查出患有癌症,后经医治无效于今年去世。在方某去世前,他将多套房屋同时出售给两个人,甚至还有一些房子出现了“一房三卖”的情况,房子卖出后,他也离了婚。这名负责人称,方某的行为涉嫌违法,但县住建局和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能轻易通过同一套房子有多名业主备案,说明这两家单位或多或少存在监管上的漏洞。

  陕西新际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德胜认为,方某“一房两卖”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但他生前是否将财产转移,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认定。

  华商记者 丁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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