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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政府回应华商报相关报道 非法买卖汽油已取缔

编辑整合 华商网 2015-12-11 18:05:55
[摘要]泾阳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近日回复了关于华商报对泾阳县的相关报道,已高度重视并派人调查处理,而对未及时收到发送的函件表示歉意。

  华商网讯 泾阳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近日回复了关于华商报对泾阳县的相关报道,已高度重视并派人调查处理,而对未及时收到发送的函件表示歉意。具体回复如下:

  贵报2015年12月11日报道读者反映我县3条咨询函未回复一事,我县高度重视,立即派人调查处理。按照工作规定,县政府办收取除行政公文外的其它函件需按照程序办理,对未及时收到贵报发送的函件表示歉意。现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泾阳温家巷下水道堵塞污水外冒问题。

  11月5日,接到市政府办转发贵报的调查函,我县立即责令泾干街道办调查处理。泾干街道办会同县住建部门,组织人员及时将该路段下水道疏通,对地面污水进行改道,污水外溢问题已彻底解决。

  2、关于机场西口向泾阳方向路上黑车多问题。

  经查,机场西口不属泾阳辖区,该路口车辆问题无权管理。另,经我县交通运输局调查,该路口无泾阳籍黑车。

  3、关于泾阳高庄镇蒋刘村有人非法买汽油问题。

  县商务办定期巡查,已将高庄镇大堡子村非法桶装柴油加油点依法进行取缔,与其相邻的蒋刘村未发现非法售卖汽油站点。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感谢媒体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关注。如有群众反映事项或群众诉求,请及时联系我们。

  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电话:029—36220345

  邮箱:zfdcs0345@163.com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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