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国家发改委正调查西安27家检测站集体涨价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卿荣波 2016-01-12 19:46:15
[摘要] 华商报持续对西安机动车检测企业集中涨价一事的报道12日下午又有了新的进展,西安律师韩朝泽收到了国家发改委的短信称,“关...

9b468af9.jpeg

  华商报持续对西安机动车检测企业集中涨价一事的报道12日下午又有了新的进展,西安律师韩朝泽收到了国家发改委的短信称,“关于请求国家发改委督办西安27家检测站集体涨价的函已经收到,我们正在处理中。”

  律师向国家发改委发函提“三问”

  2015年12月21日至24日,西安27家机动车检测企业相继涨价,原本180元的小车检测费上涨到380元以上。

  “为什么一下子就涨了一倍多?是否是窜通涨价?”华商报随后对此事进行了持续的关注并了解到,在涨价前,陕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西安分会组织27家汽车检测企业至少开了两次会。华商报记者还从知情人处看到了行业协会曾与各检测站签的协议,协会收10万元履约保证金,防止个别企业不涨价。

  “这关系到西安200多万车主的利益,虽然很多检测站将车检费降了下来,但里面存在的问题却不容忽视。”1月6日,一直关注着车检企业涨价消息的韩朝泽通过快递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国家发改委发函提出“三问”: 在串通涨价已成事实的情况下,陕西省物价部门所做的工作是否有不足之处?在立法尚未修改的情况下将政府定价变为市场调节是否合法?车检属于强制检测,而现在要将价格交给市场,国家发改委该如何避免市场定价中的垄断现象?

  根据韩超泽律师收到的举报编码以及查询码,12日晚上7时许,华商报记者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12358全国网上价格举报系统,对“西安市27家车辆检测机构的举报办法信息”办理进度进行了查询,结果显示,办理部门为“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具体办理进度为举报受理。

  省物价局已认定32家机动车检测企业涉嫌达成横向垄断协议

  在给国家发改委发函前,2015年12月26日,韩超泽先后发函给陕西省物价局、省工商局和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请求以上单位对陕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西安分会及西安市27家检测企业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

  2015年12月30日,陕西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陕西省机动车检测企业涉嫌价格垄断案件调查情况。省物价局认定,由陕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西安分会组织的32家机动车检测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横向垄断协议。

  经查证,陕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西安分会组织此次涨价,其中涉及西安27家、商洛3家、杨凌2家机动车检测企业间进行价格协商、串通涨价、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上述32家机动车检测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横向垄断协议。

  2016年1月5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国家发改委已派员到陕西介入调查此事,对此次陕西32家机动车检测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横向垄断协议案件,提供指导性建议和意见。

  华商记者 卿荣波


编辑:华商报供稿

相关热词搜索: 国家

上一篇:肖家坡社火入选陕西省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下一篇:富平发现唐开元的砖瓦窑址 砖上还有手印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