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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一小区居民自治 物业费0.35元/平 停车一年300元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6-01-14 17:49:29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宋秉琴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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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很多人看来,物业和业主多是一对矛盾体。宝鸡市渭滨区联通幸福家园小区业主因不满之前物业,自行成立业主委员会,实行自治。他们每平方米物业费0.35元,车位费每年300元,小区雇佣4名人员,各种开销后每年还能结余五六万元物业费。

  辞去原物业 实行居民自治

  2012年冬季开始,联通幸福家园小区的业主陆续入住,小区内共两栋高16层的楼,192户人家,据小区居民介绍,小区有四分之三住户是联通公司员工。

  13日,华商报记者走访了该小区,首先让人眼前一亮的是他们的文化墙,文化墙上有中华孝亲故事等教人育人名句摘抄,小区不大,但干净整洁。进入单元门后,映入眼帘的是“联通幸福家园居住手册”和“业主文明公约”两个牌子。“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在接手小区管理时,就制定了居住手册,只有大家共同遵守,才能保证小区管理有序。”业主朱先生说。

  据小区居民介绍,之前物业管理时,小区卫生不但差,而且没有任何绿化。2014年6月,小区自发成立了7人组成的业主委员会,正式实行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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