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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顺风车”接单 裸车价7万被罚5万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马虎振 2016-01-20 19:27:26
[摘要]因家庭经济情况很一般,几个月前他下载手机APP注册了“滴滴顺风车”,想用私家车捎人“赚一点油钱”,不料1月19日被运管人员现场查扣,处理结果让他难以承受:罚款5万元。而他的车,裸车价才7万元。

  1月19日晚上,鲁先生失眠了。因家庭经济情况很一般,几个月前他下载手机APP注册了“滴滴顺风车”,想用私家车捎人“赚一点油钱”,不料1月19日被运管人员现场查扣,处理结果让他难以承受:罚款5万元。而他的车,裸车价才7万元。

  当事人:“根本不知道这是非法营运”

  鲁先生说,他是做弱电销售的,由于情况不景气,最近经常连账都要不回来;媳妇刚生二胎,由于没能赶上政策,还要面临罚款;小舅子患癌去年去世了,老丈人、丈母娘家都在他家住。考虑到家庭的情况,他想利用私家车赚一点油钱,于是下载手机APP注册参加了滴滴平台下的“顺风车”业务。虽然参加了“顺风车”,但他还是以上班为主,只是顺路的话就捎带个人挣一些小钱,有时和搭乘者谈得来就直接免单,所以5个月下来据他计算,连每个月的油钱都不能完全包住。1月19日上午,他捎人经过丰庆路与劳动路十字路口时,被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执法人员以“涉嫌非法营运”将车现场查扣。20日中午,他出租汽车管理处去处理这件事时接到一张“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根据《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50条第一款的规定,拟罚款50000元。

  “19日晚上,我失眠了。家庭经济压力这么大,又出了这样的情况。我的车是尼桑阳光,裸车价才7万元,一下罚5万元,这让我怎么承受得了?”鲁先生说:“参加滴滴顺风车是看到现在很多人都在用,我根本就不知道这属于非法营运。如果知道是非法营运还在发展业务,这不是给人‘挖坑’么?”事情发生后他就多次和滴滴方面联系,电话客服人员表示,公司会有专人和西安这边的相关部门联系,帮助处理此事。但截至目前,他尚未收到来自滴滴方面的反馈信息。

  管理部门:无两证从事营运均属违法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西安正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交通部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未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件和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从事营运的均属违法。

  这位工作人员解释,根据这样的界定,快车、专车、顺风车、优步等各种手机约车平台的性质均属非法营运。不仅如此,车主用私家车拉人只要收了钱,也都属于非法营运。对于近年来在逐渐发展的基于网络的约车平台,国家有可能会出台新规定;但在新规定出台前,还是要严格按照之前的法律法规来执行。

  对于西安管理部门的表态,滴滴、优步等各种新型约车平台怎么看?

  滴滴客服人员介绍,目前北京已出台了《关于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对小客车合乘行为进行规范,按照是否分摊费用分为公益型合乘和互助型合乘;按照合乘方式分为上下班通勤的长期合乘和节假日返乡、旅游的长途合乘。这位客服人员的意思是,滴滴的拼车方式在北京是合法的。但华商报记者注意到,这份意见中第七条“禁止临时随意合乘摊算相关费用”,而且倡导合乘双方签订《合乘协议》。显然,基于手机APP的灵活机动的随机叫车、搭客也会受到这条规定的限制。

  对于西安管理部门的表态,优步西安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也很关注,但她并没有发言权,不好表态,不过会帮助联系能代表公司说话的人。但截至20下午6时许,华商报记者仍未接到其回复。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华商记者 马虎振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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