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查野广告揪出诈骗团 联系受害人仍不知被骗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6-01-20 20:08:42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 版权声明

← 点击大图左右可翻页 →

\

  正常办理一单手机分期付款能从公司拿到七八十元的报酬,但是他却动了坏脑筋。近日,公安长安分局兴隆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通过辖区张贴的“小额贷款”野广告,揪出一个四人诈骗团伙,短短一月多时间,这个四人团伙已非法获利20余万元。

  通过“小额贷款”“分期购机”诈骗

  打击利用野广告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公安长安分局积极配合城管、工商部门做好治理辖区乱张贴、乱涂写、乱发放的工作。近日,兴隆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辖区很多网吧、街道多处都张贴印有小额贷款字样的宣传广告,民警联系后却发现该贷款业务都需要到兴隆街办东甘河村“中国移动鸿翔手机店”办理,这一不寻常情况引起民警怀疑。派出所民警在前往该店调查过程中发现,有群众反映在该店办理分期付款买手机被骗的情况。后民警将店主查某(女,安徽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审查中,查某交代了其与丈夫曹某(安徽人)联合李某(陕西人)、刘某(辽宁人)通过小额贷款分期购买手机的方式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

  经查,犯罪嫌疑人查某和其丈夫曹某在兴隆街办东甘河村经营“中国移动鸿翔手机店”,并与在担保公司从事办理分期付款购买手机业务的李某有业务往来,2015年11月犯罪嫌疑人查某曹某和李某事先预谋利用李某所在公司担保业务,以“小额贷款”、“分期购机”等形式进行诈骗,并拉拢无业人员刘某共同实施。

  几人分工明确,刘某负责印刷小额贷款的卡片传单在社会上粘贴发放,同时联系并接听电话,并将受害人带到查某手机店里办理业务。查某曹某二人负责向受害人介绍“业务”要求, 受害人现场出具身份证以及银行卡并填写分期付款购买手机的申请表等资料,通过网络传给李某所在担保公司,李某则通过职务便利对相关资料进行违规审核将3700元款项即时发放至受害人银行卡,最后受害人从李某处拿到1000元所谓小额贷款,实际上却背负了3700元的贷款,四名犯罪嫌疑人则从每笔贷款中非法获利2700元。

  受害人直到警方联系仍不知被骗

  “这种诈骗方式非常具有隐蔽性。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刚开始也很难对其定性。嫌疑人李某所在的担保公司我们查证过,证照完备,是专门做手机分期贷款的正规公司,李某相当于业务员,给要贷款分期付款的消费者贷款,一般消费者只需要付千余元的首付款,李某就可以通过申请审核等程序即时将另外一部分贷款打到消费者卡上,手机店再从消费者手中拿走这笔钱,消费者只需按时还款给李某所在的公司就行,这伙人正是利用这一点来实施诈骗。”兴隆派出所副所长王龙表示,受害者多是学生、农民工等,这伙人利用他们急需用钱的心态,将贷款从李某公司骗出后,拿出1000元给受害者,并骗其只需要每月按时还588元,还三个月就好,后面就不用管了,他们会处理。但实际上这些受害者实际借贷3700元,加上利息,根据贷款时间实际都需还款5000余元。

  目前,李某所在公司西安城市经理葛明表示,他们在回访中也发现这个问题,这些经李某之手办理业务的受害人都没有拿到手机,且都在一家手机店办理,目前,他们也在逐一联系这些受害者到辖区警方报警。受害人小陈告诉华商报记者,直到放贷公司和警方联系,他们还不清楚自己已经受骗了,“我只是急需要一两千元用。”小陈说。

  办案民警表示,每办成一笔业务,李某获利800元,其余1900元由另外三人分赃。经核实,这四人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已通过此种方式行骗80余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查某、李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曹某、刘某正在积极抓捕中。华商记者 肖琳 文图

相关热词搜索: 清查 广告 揪出 诈骗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