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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台措施促进农村电商发展 打造20个示范镇

西安新闻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作者:付垚 2016-01-30 15:26:52
[摘要]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把实体店与电商有机结合,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把实体店与电商有机结合,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将打造20个电子商务示范镇50个电子商务示范村

      《意见》指出,将在全市范围内打造20个电子商务示范镇,50个电子商务示范村。对于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区县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于市级电子商务示范镇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于市级电子商务示范村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

      建立3至5个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机构

      据了解,我市将采取政府扶持指导、市场运作、公益为主的模式,以我市现有的服务类电商企业为依托,建立3至5个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机构。

      支持帮助镇(街道)建立电子商务服务分中心,引导村充分利用连锁商店、村民活动中心等现有资源建立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形成全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工作体系。对给予10家以上农村网店提供辅导、培训、代管代运营等服务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经考核认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今年全面建成覆盖全市范围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

      依托国内知名的电子商务平台,加快本地特色馆的建设。以“京东西安馆”建设为主要载体,2016年全面建成覆盖全市范围的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探索“网络购物节”、“网络商品展销”等促销办法,开展多种形式季节性、固定式的农产品网络促销活动。

      《意见》规划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园和生鲜物流园区。规划建设生鲜物流园区,探索解决农产品流通保鲜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对经市级部门认定的投资超过1亿元、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子商务物流园、电子商务金融孵化基地),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给予资金扶持。

      最高100万元奖励培育发展农村电商龙头企业

      培育发展农村电商龙头企业。鼓励企业依托自身品牌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对于企业自建平台,将根据交易额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

      对于利用第三方平台建立网店且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年销售额5000万元至1亿元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年销售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确保每个电子商务村有3至7名电子商务人才

      加快农村电子商务人才技能培训,市财政每年安排80至100万元实施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计划,力争在3~5年内培训一批农村电子商务人才,确保每个电子商务村都有3至7名电子商务人才。

      同时,加强农村宽带及移动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支付方式,为各类农村电子商务主体提供全程电子支付服务。(记者 付垚)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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