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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假记者持"公函"莲湖分局"监督办案" 被识破遭刑拘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6-02-19 07:23:12 编辑:雷晓娟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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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持“公函”要求严肃处理办案民警

  1月28日上午,两名自称是记者的男子,来到公安莲湖分局政工科。他们手持盖有某杂志社西部工作站钢印的工作证,其中一人张某某,自称常务副站长;另一年轻点的郑某某,自称编辑部副主任。他们拿着红头并加盖“急情快报”条形章的公函材料,以监督办案为由,要求公安莲湖分局领导指示所属的桃园路派出所,将办理的一起非法拘禁案件的证据材料退给当事一方,并对办案民警严肃处理。据公安莲湖分局政工科副科长薛喜平介绍,在核查二人身份时,发现其所持公函中多处错误,工作证也存在明显错误。张某某指桃园路派出所越权办案,要求分局对办案民警进行处理,并称如不尽快处理此事,他们将向省市领导反映。薛喜平说,针对张某某等人反映的问题,分局迅速展开工作,一是对张某某反映桃园路派出所民警越权办案的问题进行调查;二是对张某某等人的真实身份进行核查。

  经调查,张某某所指的桃园路派出所办理的非法拘禁案中,派出所将一方强逼另一方写下的条据作为证据附卷,并告知当事双方,经济纠纷应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到法院进行诉讼,如法院需要,可以到公安机关调取相关案卷证据,并不存在越权办案的问题。

  >>炫耀“金表”称与中央领导关系不一般

  公安莲湖分局通过省、市宣传部门调查,并与二人声称所在的杂志社的上海总部联系,被明确告知,杂志社没有在任何地方开设工作站,西部工作站系假冒。1月29日下午3时,公安莲湖分局约谈张某某、郑某某二人。张某某提出三点:一是立即将“结算条据”退还纠纷当事一方;二是对桃园路派出所办案民警进行处理;三是将处理结果回函他们存档。两人还说自己与省市甚至中央领导都极为熟识。“其中一个不止一次向我炫耀他所戴的一块手表,说‘你看,这表盘里都刻着中共中央办公厅,是金表’。”一位接待民警告诉华商报记者,此人还说该表是某中央委员在位时制作,专供中央主要领导及省市主要媒体领导使用,还特别提出自己佩戴的金表编号为0003,系现任某国家领导人的。1月29日下午4时,接待人员当面揭穿张某某、郑某某二人假冒记者的谎言,依法对两人进行传唤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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