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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胜街一家属院65岁门卫大年初二被害 嫌疑人被抓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6-02-19 08:04:02
[摘要]2月9日 (正月初二)晚,西安市碑林区明胜街一家属院,一名65岁的门卫在门房内遇害。2月12日,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佳斌认为,一般情况下肯定应由犯罪嫌疑人来承担。

  华商报讯(记者 马虎振)2月9日(正月初二)晚,西安市碑林区明胜街一家属院,一名65岁的门卫在门房内遇害。2月12日,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据死者的侄子讲,他叔叔是渭南市临渭区人,2013年来西安打工,在明胜街107号院当门卫。这个院子住着36户人,没有专门的物业公司。“凶手是吸毒人员,经济状况较差。目前连丧葬费都没人管,叔叔的遗体还在司法鉴定中心。”

  死者的弟弟周先生说,过春节哥哥没回老家,嫂子回去了,“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据他了解,事情发生在初二晚上11点左右,现场就在门房,“凶手向哥哥借钱,哥哥没给”。

  死者的女儿说,初四晚上接到电话后,初五凌晨1点左右,她和母亲、丈夫、姐姐、姐夫等人一起从渭南赶到西安。起初他们还以为是父亲生病了,后来才知道实情,“爸爸一个月1300元工资,做门卫的同时,还兼职烧锅炉。妈妈身体不好,全靠爸爸养活”。她说,目前,她和家人住在文艺路一家宾馆,房费是楼长唐先生掏钱垫付的。

  楼长唐先生说,门卫是他的前任请来的。正月初二晚上10点前,门房的灯还是亮着的,但初三、初四晚上却没见亮灯。还有人向他反映两天了一直没见锁门,他感到有些异常。初四晚上11点50分他从外面回来时,推开门房的窗子,看到老头躺在地上,就立即报了警。据他了解,犯罪嫌疑人和死者认识。

  据公安碑林分局工作人员介绍,2月12日接到报警,当晚就把人抓住了,行凶者是吸毒人员,甘肃人,42岁左右,目前已被刑拘。

  >>律师:受害人家属经济困难可申请救助

  若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无赔偿能力,受害者家庭经济情况又很差,丧葬费到底该由谁负责?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佳斌认为,一般情况下肯定应由犯罪嫌疑人来承担。但若犯罪嫌疑人没有赔偿能力,按照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雇员在工作期间意外受伤,雇主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若雇佣关系不明确,那么受益人应做相应补偿。此外,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独立、完善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机制,如果被害人家属经济确实困难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性经济救助。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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