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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欠费一直难找到 房东无奈进屋抱走电脑引争议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6-02-25 07:24:47 编辑:刘超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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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房东无权私自进入房屋

  采访中,有市民认为,房东可以进入房客的房间,毕竟是自己的房子,弄成啥样子自己看看也行;也有市民认为,既然出租了,房东就不能再进入,否则涉嫌侵权。

  “房屋租赁给他人后,房屋的使用权就交给了房客,房东在没有征求房客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擅自进入房屋的。”昨日,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茂说,“即便房东是为了检查房屋是否完好,要进房查看也必须征得房客同意。其次,房东在未告知房客、未得到房客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拿走房客财物,是一种违法行为。”张兴茂说。

  “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房客以支付租金的方式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按照约定由房客支付物业费、暖气费、水费、电费等。”张兴茂说,“房客如一直欠费不缴,物业、房东可通过法律诉讼等合法方式追讨。”

  房客房东间应有最基本的信任和尊重

  昨日,华商报记者采访了数位房东和房客。“房客和房东之间应该有最基本的信任和尊重。”房东张师傅说,“我房子租给别人快一年了,有好几次特想回去看看房子里怎么样了,可到了小区门口就停住了,毕竟还是要信任和尊重房客的。”

  另一位房客说:“我喜欢懂得尊重别人的房东,毕竟几十万的房子交给我使用,我肯定也会特别爱惜,人与人之间应该有这份尊重和信任。” 华商报记者 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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