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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拟对雾霾Ⅲ级响应时实行限行 今冬启动过7次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杜鹃 2016-02-27 17:52:06
[摘要]西安市治污减霾办目前正对《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拟规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就限行两个尾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限行三个尾号,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单双号限行。

图片为警方限行演练的资料图

  原来是启动I级应急响应时,机动车每日限行两个尾号。西安市治污减霾办目前正对《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拟规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就限行两个尾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限行三个尾号,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单双号限行。目前该方案向全社会征求修改意见。

  今冬至少启动过7次Ⅲ级应急响应

  华商报记者看到,修订稿最大的变化就是降低了机动车尾号限行的条件。目前执行的方案中,当启动I级应急响应时,才要求公安部门督导全市机动车(除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及其它特种车辆外),按照黄标车限行区域每日限行两个尾号。而达到I级应急响应的条件是预测西安市将出现24小时以上极重污染天气 (AQI≥500),今年冬天以来,西安市尚未启动过I级应急响应。

  在修订稿中,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公安部门就要做好全市范围内机动车(除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及其它特种车辆外)限行两个尾号的措施;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限行三个尾号;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单双号限行。

  而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条件是当西安市空气污染实时监测数据达到中度污染(AQI>150)持续超过48小时,或监测数据达到重度污染(AQI>200)且未有下降趋势时,启动Ⅲ级响应。

  按照目前“预测未来将连续出现72小时重度污染天气(200< AQI≤300)可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标准,今年冬天以来,西安市已启动过至少7次Ⅲ级以上级别的应急响应。

  3月30日前可反馈意见建议

  由于目前对重污染天气的预测准确度还有待提高,会出现预测不足或者预测过度的情况,修订稿拟规定,环保、气象部门联合专家小组预测未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先发布预警,由各部门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准备,监测数据达到条件时,才启动相应措施。

  西安市治污减霾办目前向社会广泛征求修改意见,以充实完善《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民可以在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西安环保”官方微博、微信平台查看《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如果有意见建议须于2016年3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xazwrtqyj@126.com)的方式反馈至市治污减霾办。

  华商记者 杜鹃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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