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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住三年现多处裂缝 业主四处维权被开发商起诉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6-03-02 07:03:52 编辑:刘超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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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委托检测 业主不认可

   经过业主多次反映及多部门协调,2015年11月中旬,开发商委托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业主投诉的房屋裂缝等问题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混凝土的 强度和钢筋符合规范设计要求……裂缝属于伸缩性裂缝……对此,王先生质疑:如果属于伸缩性裂缝,那为什么裂缝还在增多,还在增大?业主们并不认可这份检测 结果。

  1月29日,西安市质监站质量科、大明宫遗址保护办所属大明宫质监站、以及小区部分业主代表就此商议,由华远君城四期六栋楼业主 自行推选18位业主代表,业主代表全程参与检测过程以明确裂缝成因及结构是否安全。检测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检测中心进行,由大明宫建设局委托检测,并要 求建设单位必须配合检测但不参与检测,初步确定检测时限为2016年12月31日。

  而就在维权过程中,业主王先生竟然被开发商起诉了。

  业主四处维权 被开发商起诉至法院

   王先生表示,自己1月19日收到了未央法院的传票,这才知道是小区开发商——西安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把他告了,原因是他维权的方式及言论损害了该公 司的形象和名誉,为此索赔100万元。华商报记者在王先生提供的起诉状上看到,诉讼事实与理由一项里写道:“……被告未向原告报修过其户内存在类似问题, 却对于原告正常处理客户投诉进行多方阻挠、制造障碍,且至今不间断的鼓动该楼业主聚众阻扰原告对房屋裂缝问题进行勘察、鉴定、维修,以拉横幅、网络曝光等 对原告及原告产品进行侮辱、诋毁、诽谤……且公然恶意散布房屋成危楼等不实言论……尤其是在部门出具鉴定结论后,仍聚众以拉横幅等方式对原告进行诋毁、诽 谤……受此影响,原告售楼业绩明显下降……”诉讼请求有三条:判令被告向原告停止侵害、公开书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不得再发表侮辱原告及其关联公司形 象的不当言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商誉损失100万元人民币;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几名业主表示,王先生也是为多数忙于工作的业主维权,大家都愿与他一起承担被告事件。按照传票,该案于2月29日上午9时在未央法院开庭。当天一早,王先生及一行小区业主来到未央法院准备应诉,哪知在开庭前半个小时,王先生被告知,开发商撤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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