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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公安局相公派出所副所长李永恒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16-03-10 15:06:00 编辑:向鹏程-实习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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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恒同志,男,汉族,生于1979年6月,中共党员,2000年7月毕业于西北大学,大专文化程度,2000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长期在洪家、彭公、相公农村派出所从事责任区民警工作,现任相公派出所副所长。已是而立之年的他,十三年以来,凭着一颗对党和人民的赤胆忠心和对公安事业的无比热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践行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庄重诺言,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踏踏实实地踩出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被辖区群众誉为“贴心人”。

  走进民心 化解民忧

  争当群众的“贴心人”

  ————李永恒同志先进事迹之一

  李永恒同志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没有气壮山河的豪言壮语,他有的只是踏踏实实的埋头苦干,有的只是默默无闻的辛勤劳作和真诚奉献,有的只是流传在群众心中、口中的一座座“丰碑”。他对待群众态度诚恳、友善和蔼,秉承了其父亲李忠孝(从警30余年,从一名基层民警干起,逐步走上局领导岗位,先后担任我局巨家、城关派出所所长,纪委书记,于2006年退休)等老一辈公安人的优良作风,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满腔热情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用实际行动向群众传达党和政府的温暖。不管是在洪家所还是彭公所,亦或是现在的相公所,他总是和群众能拉得上话、进得了门、交得上友。

  十三年的责任区民警工作,李永恒总结出了与群众打交道“三讲”原则:即服务群众讲真心,就是答应了群众的事,要一诺千金,真心实地为群众办好办实,不能说了不算数;处理纠纷讲公正,就是处理群众矛盾纠纷时,要公平公正,不能徇私情;执法办案讲人性,就是在处理案件时,要体现人性化执法,既要严格依法办案,又要帮助案件当事人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坚持法、理、情并重,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李永恒同志无论在哪个派出所,他首先对所管辖的村组逐户进行调查走访,了解群众所盼所想,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2010年12月任相公派出所副所长后,面对2010全市基层政法单位满意率调查相公派出所排名第六十位的被动局面,李永恒同志和所长范俊宏及时组织民警在辖区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他亲自带人逐村逐户进行走访,集中三个多月走访了辖区大部分村组。经过走访调查,群众对派出所在办小案、调处小纠纷、服务群众、见警率等工作不够满意,折射出我们民警工作中“下不去、不深入、不细致”等突出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所领导班子及时根据每名民警的具体情况对责任区进行了重新划分,制订完善了目标考核细则,使民警摒弃“机关化”工作倾向,从而能自觉主动地深入到管区村组群众家中,和群众促膝交流,知民所需,解民所困,筑牢了民警群众观念。

  在划分责任区时,李永恒主动提出继续担任责任区民警,包抓芋元村、杨家河村等四个治安状况较为复杂的行政村。为了尽快熟悉自己所包村组情况,赢得群众,扭转被动局面,他利用二个多月时间,坚持每天深入所包村,走遍了每一个村组、每一条街道、每一户人家。他一边深入了解村情民意、宣传农村安全防范知识,一边走访群众,征求他们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他坚持用农村话与群众交流,见到比自己年长的他称呼大叔、大妈、大姐……。遇到群众正在干农活时,他立即上前帮忙,在干农活、唠家常中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无形中拉近了警民关系。

  在走访中,他更加关注辖区群众的所需,努力帮助群众解决心头的难事。2011年4月的一天,在走访群众时,他听说相公镇龙头村57岁的曹劝民老人有一个儿子,经常埋怨父亲对自己的事业和生活没有关照,动不动就向老人索要钱物,拿不出钱,就打骂父亲。本是家庭琐事,但他却记在心间,立即找到曹劝民老人家,老人碍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念头,不肯把实情说出来,他一有时间就给老人讲解法律知识以及事情的利与弊,老人最终打消了顾虑,告诉了实情,随即他联系到曹劝民的儿子,一方面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另一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给他讲道理、讲法律,使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改过自新,事情得到圆满的处理。感动得曹劝民老人直李永恒做了一件积德行善的大好事。2012年4月,李永恒在芋元乡柳泉村走访时了解到,柳泉村村民王某40多岁,十年前与甘肃庆阳市桥子村赵某结婚,当时将户口迁到了甘肃,后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导致离婚,王某只好回到柳泉村,但王某回家后一直没有户口,没有办理身份证,不能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李永恒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方协调联系,为其办理了落户迁转手续。像这样的事例很多,而他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去解决。

  点滴见真情,小事暖民心,这样的小事做多了,辖区的群众渐渐都认识了他,久而久之,辖区群众将李永恒当做自己的亲人来看待,纷纷同他交朋友,诉说他们心中的难事、烦心事,找李永恒帮助解决问题。通过他和派出所同志的不懈努力,相公派出所在全市满意度测评中,由2010年度的第六十名跃升为2011年度的全市第三位,在2012年度三次测评中,均位列全市前十位。

  一心为民 无私奉献

  甘做群众的“服务员”

  ————李永恒同志先进事迹之二

  李永恒同志牢固树立 “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情怀,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十三年来,他从最基础的群众工作做起,尽自己的最大能力,扎实工作,亲民、爱民、便民、利民,一心为民办实事、做好事,用真情换真心,以真心暖民心,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好务,甘做群众的“服务员”,用自己的真情构筑了和谐的警民关系,在群众心目中树立了一名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勤劳和热情书写着亲民爱民的青春乐章。

  相公派出所辖区是我县苹果的一个主要产区,每年10月份开始,外来果商较多,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较多,为此,李永恒同志将此项工作做为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于果品纠纷案件,他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最短时间予以处置。2012年1月,相公镇新兴堡村三组村民王某同果商因果品交易订购金发生纠纷,他了解到情况后主动上门化解,经过大量说服工作,果商以退赔200元订金同王某达成和解,激化的矛盾得到顺利平息。2012年10月28日凌晨4时许,芋元村赵某某在出售家中苹果时,由于当时夜深人困,在出售完苹果结算果款时少算了161箱苹果。第二天早上10时许才发现此情况,但果商早已不知去向,且只有赵某某一方的陈述,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果商多拉走了赵某某的苹果。得知此事后,李永恒带领所内民警多次入户走访、周边寻问,最终与果商取得联系,但果商并不承认账务有差异,办案民警并未因此灰心,先后多次找其交谈,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最终,果商退赔了赵某某的苹果款。当赵某某接到退赔果款时,激动得泪流满面,随后给派出所送来了感谢信。

  “只要为群众舍身处地着想,就没有干不好的群众工作”。李永恒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2008年,李永恒在彭公派出所工作时,时值二代证换发时期,所内二代身份证换发工作迟迟无进展,李永恒早上8点下乡走访,一直忙到晚上11点回所,通过认真的调查了解,了解到群众不愿办证原因:一方面嫌路途太远;另一方面大部分都是农民庄稼活比较多,没有时间专门来办证。李永恒了解到此情况后,两条腿走路,一是针对较远群众、行动不便群众积极联系车辆,免费接送群众来所办证,二是合理统筹安排办证时间,尽可能地将办证安排在群众休息的时间。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彭公派出所身份证办证进度一跃为全局各派出所第一名。

  在平时工作中,李永恒同志主动关注弱势群众,体察民生疾苦,对家庭遭遇不幸、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帮扶和关爱,将服务群众工作做为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抓紧抓好。为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从2011年开始,在李永恒提议下,全所组织开展了以“四个一”为主题的帮扶活动,要求每名民警确定“一个治安乱点、一个孤寡老人、一个留守儿童、一个工作对象”,通过“整治扶助关爱行动”,整治一批治安乱点,帮助一些困难群众。芋元乡柳沟村村民杨牛子是李永恒帮扶对象,年逾六旬、家境贫困、生计艰难,家中年幼的女儿生活不能自理,而妻子患精神病于数年前去世,留下父女两人相依为命,生活重担皆由老汉一人担当。由于女儿未报户口,涉及国家福利院救助的政策无法申请。李永恒了解到此情况后,于2011年4月25日主动上门为其女补报户口,同时联系县福利院对其女儿给予救助照料。此后,每月不定期到老汉家中走访,为其置办生活用品、帮助老人干家务,减轻老人负担,老人的感激之情每每溢于言表,李永恒照顾老人直至2012年11月份其去世。今年元月份,李永恒又将柳沟村文芬子(女,82岁,独身)做为自己的帮扶对象,坚持为老人每半月挑一次水,打扫一次卫生,帮助干一些家务农活,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近年来,李永恒同志共帮扶群众户11户,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170余件。

  李永恒同志努力在帮民困、解民难上求实效,始终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多次救助群众于危难之时。2012年2月20日,他在相公镇马槽沟村鑫隆果库走访时发现附近果园内横躺一老人,左眼部伤痕明显且说话前言不搭后语。面对此情况,他迅速将老人送至附近村民家中取暖,并送上热水、食物等,一面耐心细致向老人问询,希望获取其家庭住址;另一方面向周围群众了解情况。经深入了解,有群众指认老人为彬县北极镇弥家河村村民。在获取这一重要线索后,李永恒立即带领民警赶赴彬县北极镇弥家河村帮助老人寻找亲属,经多方打听,在当地村民帮助下,成功找寻到老人亲属,将老人安全送回家中。2011年8月15日下午,我县突降短时强暴雨,风雨骤急,相公镇龙头村村民王小霞家中遭受雨水侵袭,情况危急,请求民警救助。接警后,副所长李永恒带领民警立即赶赴事发地点,王小霞家中院墙地势低洼、门前排水不利,家中土坯房全被雨水倒灌浸泡。若不及时排出,房屋受雨水长时浸泡,有倒塌危险。“雨水无法阻拦,必须让排水的路径畅通”,李永恒到达现场便立即组织民警开展救助,排水沟泄水处两块巨大的水泥石板阻挡着积水的流泻,必须将石板挪开。李永恒只身赤脚跳入排水沟中,民警组织周边群众立即找来钢管、木棍等工具,经过多半小时的肩顶背扛,硕大的两块石板在众人的努力下被腾挪到一旁,半米多高的积水开始逐渐退去,这时,他顾不上休息,又带领民警摸黑对屋内的积水进行清理,当险情排除后,望着满身泥水的李永恒,周围群众以一阵热烈的掌声,感谢民警们的辛勤付出,受灾群众王小霞拉住李永恒的手不知说什么好。像这样的事例,李永恒不知做了多少。多年的责任区工作,李永恒真正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忧、我有所虑,民有所求,我有所助,民有所难、我有所救”,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民心,受到了辖区群众的爱戴和拥护。

  忠于职守 扎根基层

  争当群众的“勤务兵”

  ————李永恒同志先进事迹之三

  李永恒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到现在的13个年头里,始终扎根基层派出所,长期从事社区警务工作,凭着自身良好的素质,执着的追求,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奋力拼搏,一步一个脚印,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争当群众的“勤务兵”。2010年12月,李永恒同志任相公派出所副所长之前,他一直担任责任区民警,在县局的月、季目标责任考核中,他的工作成绩始终排在全局责任区民警的前列。多年来12次受到县委、县政府和县局的表彰奖励,2005年被市局评为“全市人民满意民警”,2007年被市局评为“优秀警务室民警”,2009年 7月被咸阳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后两次被市公安局评为“群众工作能手”。

  群众利益无小事。身为一名警察,首要职责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这个“安全”在李永恒的眼里不仅仅是生命财产的安全,他从一个责任区民警的角度出发,把确保辖区群众的安居乐业作为永恒不变的追求。多年来,他经常与各村治保主任共同探讨加强辖区治安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对于他所管辖的区域,每家每户的情况、重点人口、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情况,都了如指掌。在李永恒的处世辞典里,只要是对社会治安有利的,只要是群众求助的,再小的事也把它当成大事来办,并尽心尽力地办好。针对村民法律意识淡薄、迷信诈骗和入室盗窃等可防性案件的发案特点,他印发了以防盗、防抢、防骗、防火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范“三字经”,张贴于群众家门口、交通要道等处,时刻提醒村民加强防范。针对辖区大家畜养殖户较多的情况,他上门和农村大家畜养殖户促膝谈心,讲解防范知识,督促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形成了“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平安创建工作思路。在他所管的辖区内,家家户户都有他送的“警民联系卡”,并承诺“有事请打我电话,我一定会尽快赶到”。

  “他待我们像亲兄弟一样,一起谈人生、谈理想,一起熬更守夜,一点都不摆谱,做任何事都抢着干,非常谦虚,我们都很喜欢他。”李永恒用自己一贯的作风感染着周围的同事,他们如是说。经过多年的工作历练,李永恒已经逐渐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基层公安民警,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2012年8月,作为全县政法机关唯一代表,在全县“抓作风、暖民心、保稳定、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千人动员大会上作了群众工作经验介绍,成为全县职工干部的学习榜样。

  在彭公派出所工作期间,他带领新进民警杨波、张磊等同志进村组、入农户,以个人的实际行动对新同志言传身教,使其很快熟悉了岗位,进入了工作角色。担任相公派出所副所长后,面对老同志仅为他和所长的局面,他主动要求把地处偏远、治安状况复杂的杨家沟村等四个行政村作为他个人的责任区,通过进村入农,抓宣传、促防范等一系列工作措施的运用,很快扭转了责任区的治安面貌。

  他在工作上遇到困难时,不避不让,认真钻研、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并向老同志虚心请教。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了勤走路、勤问路、勤做事、勤练兵,按他的话说,只有不断给自己补充能量,才能适应新时期的公安工作。只要和他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他对人非常好,做事勤勤恳恳,非常扎实。他用扎实的工作能力,带动了所内每一名民警,在他的带动和督促下,相公派出所的年轻民警也逐渐适应了紧张繁杂的公安工作,使所内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了所内各项工作的有序顺利完成。

  李永恒同志总是尽心尽力为老百姓做事情,但对家里的事情,却照顾很少。与自己的孩子一起生活,这在常人眼里是一件小事,但李永恒却做不到,父亲因病住院,家里修建房子,他都只能托妻子照料,为了不影响工作,他进县城办案常常是三过家门而不入。不管什么事,工作摆第一,李永恒从来都是这样要求自己。2011年5月的一天晚上,时值信息化会战高峰时期,李永恒接到妻子的电话,女儿持续发高烧数日不见好转已出现重症昏迷症状,接完电话李永恒请假赶回家,将孩子转院到咸阳市诊治。在确认病情、安置好孩子之后,他又马不停蹄的连夜返回所里赶着将未完成的信息采录完成,他知道正值信息采录进入攻坚阶段,所里民警少,如果不能及时完成任务,将直接影响所内的整体工作,为了工作牺牲个人一些利益又算得了什么,妻子、孩子会理解的。2011年5月李永恒在杨家沟村入户走访中不慎从摩托车上摔下,摔伤了左脚后跟,他坚持在相公医院就医,未请过一天病假,还是一瘸一拐地继续工作;当年春节值班期间,他得了重感冒,头痛发烧,但他带病坚守工作岗位。。。。。。

  李永恒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一颗心为人民而跳动,自己却感到习以为常。家中有妻儿老小,在妻子眼中,他从不顾家;在女儿眼里,父亲从来没有接送过自己,没有参加过一次家长会;在父母眼中,他的身影总是那么忙忙碌碌。对于这些,李永恒感到愧疚,但想到自己的职责,想到辖区群众的信任,想到领导对他的关怀和支持,他信心更加坚定,一路无怨无悔。

  严以律己 严格执法

  甘做群众的“守护神”

  ——李永恒同志先进事迹之四

  李永恒同志始终保持严以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在 13年的从警生涯中,李永恒同志勤勤恳恳做事、堂堂正正做人,不计名利,不计得失,工作以来,不管在什么岗位,不管处于什么位置,他都能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他上班从不迟到早退,如遇休息时间单位有急事,即便是三更半夜他也会立即前往处理。他坚持原则,刚正不阿,不为金钱、权力和人情所动,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坚决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不徇私情,赢得了群众的敬仰和信任。

  初到相公派出所,针对所内年轻民警较多,执法力量薄弱的现状,李永恒同志发挥“传帮带”作用,主动要求和年轻民警一同办案,只要辖区发生重大案件,都坚持第一个赶到所里,遇到疑难复杂案件,他手把手地指导年轻民警如何办案,减轻年轻民警压力负担,帮助他们尽快成长起来。有些年轻民警在案卷制作上不留心,容易出现各种纰漏和错误,他就不厌其烦地进行指导,他经常对民警们讲:“对于办案民警,执法质量问题就是生命线!”通过几个月的努力,全所民警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所内执法质量显著提升。

  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李永恒同志坚持原则,刚正不阿,始终坚持“理性、平和、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将群众利益置于首位,将人性化贯穿于执法过程,以热情化解忧愁,用真诚换来信任,公平对待每一位来所报案求助的群众、每一位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无论大案小案他都认真接待,细致查处,努力做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他公正严明,不徇私情,不接受任何请托,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案件。他先后办理刑事案件60余起,治安案件220余起,无一案引起投诉和上访事件。2011年3月,在处理一起纠纷中,事主因为情绪激动,大发雷霆,出口骂人,但他没有因为事主的粗暴行为而影响办案,而是细致地了解情况,依法进行处理,没有因为当事人的情绪而影响文明执法形象,事后事主连声向李永恒道歉,感动地说“对不起,没想到我这样对你,你还能公正处理,太感谢了”。

  李永恒同志坚持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在办理中学会“换位思考”,积极运用调解手段,设身处地的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化解工作,尽力化解矛盾,减少纠纷。为此,他在相公派出所采取了“简单问题现场处理、复杂问题警务室解决、疑难问题派出所化解”的“矛盾纠纷三级调解”工作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2007年5月5日,辖区地掌乡代岭村村民代某报称:其二弟酒后来家中闹事并被他打伤,在调查取证中,双方的妻子又互相发生撕扯,致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李永恒经过调查了解到代家兄弟二人自分家后在生活中产生了一些矛盾,由于缺乏沟通,随着时间的推移,兄弟间的隔阂越来越深,最后发展到水火不相容的地步。掌握这一情况后,李永恒多次上门做工作,对双方进行调解,终于使双方摒弃前嫌,化解了多年的积怨,握手言和。2011年3月,芋元街道的计某和相公村曹某因饮酒期间话不投机发生撕打,曹某将计某打伤。他带领民警在案件调查中得知,两人关系比较要好,因此所内并没有简单的做出治安处罚了事,而是通过反复上门做双方思想工作,用赤诚之心使双方及亲属取得了相互谅解,曹某一次性付清了计某医疗费用,使得双方握手言和,消除了隔阂。参加工作至今,他先后调解案件130余起,未发生一例调解后反悔引发的治安案件,

  李永恒同志不但立足本职做好治安案件及民间矛盾纠纷案件的查办,还积极侦破刑事案件,在侦办案件中始终坚持讲原则、讲正气,树立了人民警察忠于法律、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2011年1月12日凌晨5时许,接正在芋元乡柳泉村修建铁路的中铁一局项目部李某打电话报称:施工工地部分施工建筑材料被盗。接报后,他带领值班民警迅速赶赴事发现场,现场勘查发现周边留有车辆行驶痕迹。根据车辆内外车轮间轴距判断,运输工具应为三轮摩托车。现场询问工地人员得知失窃的物品皆为柴油、钢筋、扁铁等钢铁制品,物品较重,而周边可潜逃的道路皆为上坡逆势。如三轮摩托般的小型运输工具荷载较重的钢铁制品要逃离此地,行动较为迟缓,要迅速逃离现场不易。经过缜密细致的分析,他立即部署民警开展追捕。果然在距离案发地约两公里的半坡上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发现了运输赃物的红色三轮摩托,追缴了被盗财物,挽回经济损失近5000余元。随即根据刘的供述,又顺藤摸瓜牵出另一犯罪嫌疑人贺某,经过他的不懈努力,在短短的5个小时,案件成功告破。2003年3月至2010年11月末,在担任彭公派出所浅水村中心警务室责任区民警期间,他先后主办了对监外执行的犯罪人员樊某的送监执行案件;对多次在该辖区实施殴打他人、敲诈勒索、盗窃的“恶娃”王国祥依法进行了劳教。2011年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取证,对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芋元乡芋元村“两劳释放”的无业闲散人员尚某进行了行政拘留,在处理过程中,尚某多次托人、找关系给李永恒说情,甚至要请他吃饭、送烟,都被他严词拒绝,坚持对尚某进行了依法处理。通过对以尚某为代表的无业恶霸的重拳打击,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李永恒通过几年的细致工作,不仅增进了警民之间的感情,改善了警民关系,在感情上得到了群众的回报,同时也使他在工作上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信任和大力支持,2009年6月初,通过做群众工作,协助秦都警方抓获逃犯剡某。在去年的“清网行动”中,他通过做群众工作,成功规劝2名逃犯自首,行动中共抓获逃犯4名。

  没有都市繁华,对穷山僻壤却一往情深,没有豪言壮语,对人民群众却敬如亲人,没有惊天动地,对党的事业却赤胆忠诚,这,就是一位基层民警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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