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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在警营中闪光—清涧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郝建伟同志先进事迹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16-03-10 15:52:09 编辑:何琪乐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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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建伟,男,生于1976年3月16日,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汉族,清涧县人,现为清涧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1993年,同是人民警察的郝建伟的父亲在外出办案时不幸因公牺牲,年仅17岁的郝建伟在经历了重大的精神打击后,毅然挑起了照顾没有工作、且体弱多病的母亲的重担。生活的苦难不仅没有压垮他,反而磨砺了他坚韧刚强、正直善良的品性,1994年郝建伟参加了公安工作,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

  参加公安工作21年来,郝建伟先后在李家塔派出所、解家沟派出所、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治安大队工作过。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凭借着对公安事业的执着和挚爱,他总是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用辛勤的汗水和无私奉献的情怀,演绎着不平凡的事业。2000年,被县局评为“做出显著成绩先进个人”;2002年,被县局评为“百日破案会战先进个人”;2003年,被县局评为“先进个人”。2008年,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巡防标兵”; 2014年,被市公安局评为“先进警卫专干”。

  “多干一会也是锻炼身体”

  从警以来,郝建伟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无论领导交办的任何工作,他总是能够出色的完成。郝建伟不仅做工作能力强,而且心细、勇敢。在巡警大队当巡逻中队长期间,每次出勤、出警,他都会嘱咐同事带好各种必要的警械;每当遇到突发性事件或危难关头,他总是第一个冲在前面。2011年,由于工作需要,郝建伟从巡警大队调入治安大队负责特行档案工作,面对全县所有特种行业及复杂场所的备档材料装订、整理不规范的现状,他不厌其烦,加班加点,在短短一个星期内,就将这些材料重新整理,重新编排,做到了规范整齐。由于工作出色,他先后又接管了治安大队印章、边防证办理、警卫工作。治安大队工作繁杂,有时同事的工作忙不过来就会找郝建伟帮忙,他总是二话不说,积极地帮助完成工作。有人说“建伟,把你的本职工作干完就行了,何必那么累”,他却笑着说“多干一会也是锻炼身体”,又继续在忙碌着。

  秉公执法情系农民工

  2013年腊月27日13时许,正好是下班时间。治安大队只有郝建伟一人在单位忙着整理案卷,这时,来了5名冻得瑟瑟发抖、面色蜡黄的安徽籍、四川籍农民工反映:马上就要过年了,他们总共17个人在清涧县东安大厦建筑工地上工作了一年却一分钱工资也没有领到,已经有一天没吃饭了,建筑工程队老板也跑了。得知这一情况后,郝建伟马上从身上掏出100元钱,让农民工买点东西吃,同时,立即将这一情况汇报了大队领导,领导决定由郝建伟负责处理此事。为了赶在年前将农民工的工资讨回来,郝建伟和同事们不顾旅途劳顿,先后辗转榆林、延安、西安等地,最后在西安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建筑工队老板李某抓获,并帮助这17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当这些外地农民工领到工资激动地握着郝建伟的手要感谢他时,被郝建伟婉言谢绝。

  “帮助别人也是快乐自己”

  “心存善念,必有善行”。郝建伟就是一个心存善念,乐于助人的人。2015年4月,郝建伟和单位同事在清涧县店则沟镇办案走访中得知,该村16岁的孤儿李学学辍学在家,家庭生活仅靠其老姨和老姨夫打零工接济生活时,当即与同事们商议并自发捐款800元给了李学学,随后,又给李学学送去了米、面、油和两大包衣服。2015年4月20日,郝建伟开车外出办事行至县劳动服务科附近时,看见公路前面有一个孕妇被摩托车撞到了,他立即下车拦住肇事司机,与其一起将该孕妇送往县医院进行救治,由于抢救及时这名孕妇脱离了生命危险。2015年5月11日,这名被救孕妇县医院手术室护士惠丽的丈夫专门来到给公安局,给郝建伟送来了锦旗,并在县局大门口张贴了感谢信。

  每次,当群众给他送来感谢信和锦旗、面对同事们的连连称赞时,郝建伟总是笑着说“谁遇到这样的事,都会帮助的,帮助别人也是快乐自己”。这就是郝建伟,一个忠诚、敬业、执着、爱民的人民好警察。在他心中,荣誉和责任同在,社会的安宁和群众的利益永远是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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