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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65岁以上人口比重破10% 西安老龄化进程偏快

综合新闻 三秦都市报 - 三秦网 作者:张艳芳 2016-03-17 08:24:48
[摘要]临近清明,有不少老年读者打来电话咨询“身后事”的问题,如西安目前的殡葬政策怎么样,墓地价格现状是怎么样的等等,记者查阅了西安市民政局网站,同时采访了西安市殡葬管理处了解到。

  临近清明,有不少老年读者打来电话咨询“身后事”的问题,如西安目前的殡葬政策怎么样,墓地价格现状是怎么样的等等,记者查阅了西安市民政局网站,同时采访了西安市殡葬管理处了解到,2012年8月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建立我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的意见》,根据意见,低保、流浪乞讨人员、优抚对象等6类群众可以申请1000元的殡葬补贴。

  3月15日,省统计局发布2015年人口发展报告显示,2015年陕西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突破10%达到10.11%,较2014年提高了0.14个百分点,总量由2010年的318.4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383.4万人,五年净增65万人。从老年人口结构看,全省60岁以上人口中,65岁以上人口占六成多,为63.79%;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中,70岁以上人口又占六成以上,约62.25%,特别是8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由“十二五”初的13.22%上升到16.05%。有关测算显示,西安老龄化进程已比全国提前10年,这组数字的背后,是一个庞大的人群,近年来,随着墓地价格的不断攀升,越来越多的老人为自己的身后事担忧。

  现状:

  西安东西南北共有4大殡仪馆

  据了解,西安城南,有西北地区最大的新建市殡仪馆;城北,位于高陵境内、面积约218.8亩的市第二殡仪馆2010年底投用;城东,临潼区殡仪馆正筹备迁建;城西,新建户县殡仪馆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之中。东西南北布局的这4大殡仪馆,可为西安居民提供半径合理、交通方便的殡葬服务,市民丧葬再也不用跑远路。

  西安市共建有20家经营性骨灰公墓(骨灰堂)

  西安共建有20家经营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基本上都设置了公益性墓葬区,积极开展树葬、草坪葬、壁葬业务,满足不同人群的丧葬需求,快捷便民的殡葬服务网络逐步建立。投资700万余元的灞桥纪念堂占地29.4亩,古色古香的仿古庭院里树木郁郁葱葱,假山流水淙淙,“村民对骨灰堂接受度不错,都愿意去世后将骨灰存放在这里。”灞桥纪念堂负责人说。

  据了解,近年来,西安不断加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力度,2012年西安市出台《关于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市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每个补助500万元,区县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每个补助300万元。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各区县财政出资建设或实施生态化改造,每个补助5万—10万元。西安市以公益性骨灰堂为主的公益性公墓建设迅速发展,目前共建设公益性骨灰堂30个。

  声音:

  墓地价格高能接受的价位是万元左右

  “现在的殡葬社会现状,墓地价格高,收费鱼龙混杂,参差不齐,过程繁琐。”市民潘先生告诉记者:“现在西安的墓地价格非常高,最低的都是2万多,我觉得老百姓能接受的价位是1万元左右。”他说,光是墓地就得花这么多钱,还有其他的一些,加上仪式等,一个老人离世,把儿女亲戚忙得不可开交,整个家族总动员,劳人伤财。

  今年72岁的吴先生说,平时和老年人聚在一起,也经常讨论这个话题,身边80%的老人都觉得墓地价格太高,希望国家和社会能够对殡葬进行广泛性补助。“殡葬改革是社会发展的趋势之一,必须进行市场化改革,提倡平价墓地,要让老百姓负担得起,现在的情况是生得起死不起。”他建议,一切从简,给后人松绑、减压。

  政策:

  对城乡低保对象等6类人群进行救助

  据了解,为了深化殡葬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西安市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发挥殡葬改革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建立我省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并结合西安市实际,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完善西安市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负担为目标,提出了《关于建立我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的意见》。

  救助对象为具有西安市户籍,2012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以下人员:城乡低保对象、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享受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县(区)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

  经过申请审批后每人救助1000元

  救助标准为:凡救助对象火化的(含西安市土葬区人员自愿选择火化的),对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费按每人1000元进行救助,包括遗体接运200元,遗体存放240元,遗体火化260元,骨灰寄存(2年)300元。

  救助对象死亡后火葬费用由其亲属或其他负责办理丧事的人员在殡葬机构先行支付,火葬救助金经逝者原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后,在区县民政部门领取。具体程序为,救助对象死亡后,申请人持逝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抚恤补助领取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和有关资料,向逝者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救助申请,经审核后报区县民政部门审批。

  目标:

  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殡葬救助范围

  为切实解决城乡低收入人群

  的殡葬问题,西安市推行惠民殡

  葬政策减轻群众殡葬支出负担,

  2011年6月,西安市民政局下发通知,把对低保、流浪乞讨人员、优抚对象等6类群众的殡葬救助正式上升到制度层面,所需费用由殡葬服务单位按规定减免。2012年8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西安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的意见》,规定2012年1月1日后去世的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殡葬救助范围,凡自愿选择火化的,对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4项基本殡葬费按每人1000元进行救助。这一政策惠及全市14万城市低保对象、18万农村低保对象以及五保户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共计35.6万人。2014年,全市1094人得到殡葬救助,发放救助金97.7万元。困难群众对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赞许有加。2015年前6个月,西安市已经发放救助金52.9万元。

  “下一步的目标,就是力争逐步实现殡葬公共服务城乡同标准、全覆盖。”市殡葬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自西安市实施对城乡困难人群的惠民殡葬政策以来,社会效果良好。西安市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惠民政策知晓率,通过“十三五”期间的努力,逐步将现行的惠民殡葬政策扩大到全体市民。

  力争“十三五”期间实现城乡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近年来,西安不断加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力度。公益性骨灰堂的投用减少了乱埋乱葬行为,减轻了困难群众压力,有效促进了火葬政策推行。

  “满足普通市民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的殡葬需求,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势在必行,而且必须做好。”西安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殡葬管理工作总体规划,还将加快蓝田、周至的县级殡仪馆的建设步伐,为早日实现全境土葬向火葬转变奠定基础。同时通过3到5年努力,力争“十三五”期间实现城乡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问题:

  救助政策只能让逝者的骨灰免费存放两年

  “这是政府给市民办的一件好事,实报实销,从2012年8月下发文件以来,申请人数逐年增加,2012年和2013年总共审批了1003人,2014年全年审批了1094名。”西安市殡葬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个市民必须得自己申请,不申请就没有办法拨付。

  “如果不要告别亲人等仪式,1000元补助应该基本可以满足逝者的丧葬费用。”该工作人员说,但一般女子都会选择让老人在最后的时间可以体面地离去,这就根据个人能力而论,有花费四五千的,也有八九千一万的。不过救助的政策只能让逝者的骨灰免费存放两年,两年之后该怎么办?由于殡仪馆是经营性的,政府的财力也是有限,相关负责人建议,社区能够用钱补贴低保逝者的骨灰存放费用,让他们能够和普通市民一样可以安息。

  “两年之后逝者的骨灰该怎么办,对于孤寡老人,困难群体谁来帮助他们续交费用。”市民吴先生说,政府的资助能力有限,希望社会上的好心人能够资助,让这些困难群体能够真正走得没有“后顾之忧”。

  慈善机构捐助项目仍在起步阶段

  2015年5月,省慈善协会与某墓园签署了慈善墓园项目捐赠暨项目合作协议,将投入6000万元,双方共同建设“慈善墓园”项目,为困难群体解决“身后事”,凡是户籍在西安辖区的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或其他困难群众,均可提出申请,凡经审批符合安置条件的逝者,每位免收1.2万元墓位土地费、材料费、施工费、管理费和附属设施费,收取3000元的20年周期护理费。对于特别困难的家庭,经批准还可以减或免收20年周期护理费。

  该项目仍处于启动阶段,墓园仍在修建,未来每一年提供的墓位较少,受助人数有限,就广大需要帮助的人群而言,仍是杯水车薪,难以解决实际问题。

  爱心企业对老年困难群体“身后事”问题关注少

  据志愿者杨玲玲介绍,目前在西安开展慈善活动的企业大多不是很关注以老年人为主的困难群体“身后事”问题,而是将主要捐赠对象锁定在失学儿童、贫困大学生等青少年群体。现实中孤寡、困难老人其实很多,而企业的能力又有限,仅仅探望老人送去慰问品,解决不了老人的实际困难,希望社会上有更多的人来关注困难老人的晚年生活以及“身后事”,让困难老人能够真正放心,走好人生最后一程,他希望通过媒体的宣传以及慈善机构的引导,呼吁更多的公益组织和爱心企业拓宽慈善工作的领域,多来关心、帮助这些老年人,给他们带来更多的社会关注和爱心关怀,让更多的老人晚年生活有所保障。记者张艳芳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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