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西安新闻 > 正文

户县男子发现11岁儿子非亲生 状告前妻索赔

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作者:谢斌 2016-04-01 09:59:28
[摘要]离婚之后发现疼爱了11年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感到羞辱又愤怒的杨先生将前妻告到户县法院,要求前妻返还对孩子的抚养费并支付精神抚慰金。

  本报讯(记者谢斌实习生张晴悦罗姚)离婚之后发现疼爱了11年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感到羞辱又愤怒的杨先生将前妻告到户县法院,要求前妻返还对孩子的抚养费并支付精神抚慰金。

  杨先生与马女士于2002年6月登记结婚,婚前于2000年8月生育一女小乐,2004年3月生育一子小泽,双方于2014年7月2日在法院调解离婚,离婚时双方达成协议,女儿小乐由马女士抚养,儿子小泽由杨先生抚养,并对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离婚后杨先生一直抚养儿子。2015年6月1日,马女士起诉要求变更小泽抚养权归自己所有,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小泽由马女士抚养。

  杨先生称,其实他对于小泽是否是自己亲生一直存有疑虑,但是和小泽一起生活,小泽带给他很多欢乐,杨先生即使心中有疑虑,也从未有勇气去做亲子鉴定,想着只要和小泽一起别的也就不在乎了。但是马女士坚持要回了小泽抚养权,杨先生心灰意冷,也为了给自己一个答案,在2015年6月3日,杨先生终于下定决心带小泽做了DNA亲子鉴定。最终,鉴定意见为:排除杨先生是小泽的生物学父亲。虽然杨先生一直有疑虑,但是真正看到这个结果后还是犹如晴天霹雳一般,2015年8月,杨先生一纸诉状将前妻告到法院。近日,户县法院审理后判决马女士返还杨先生抚养费,并支付杨先生精神损失费2万元。(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编辑:李晨

相关热词搜索: 前妻 状告 男子 离婚 户县

上一篇:陕推广骨灰植树等生态葬式 鼓励用单个墓位合葬 下一篇:50辆公共自行车10分钟被“抢”完 市民租车去踏青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