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西安集中整治查扣违法二轮三轮车 车主或被拘留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6-04-07 20:20:18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李小博/文 黄利健/图 版权声明

← 点击大图左右可翻页 →

\

  超标非法营运载客电动车主将面临罚款、拘留

  “摩的”逆行、闯红灯、不按规车道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突出,西安交警部门多年来持续整治,为了防止该类现象回潮反复,西安交警部门在今年开展的城市治理专项工作中,将采取多部门协作的方式,对经鉴定超出国家标准的非法营运载客两三轮按照机动车管理规定处理,而这些车主将面临罚款和拘留的处罚。

  明城墙内非法载客两三轮逐车查扣

  4月7日是西安交警部门开展的第二个集中整治日。7日上午,在西大街,莲湖交警对出现的非法营运两三轮进行查扣,而对于电动车非法载人现象则以批评教育和劝导为主,同时责令代步所用电动两三轮车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否则将依法处上限50元罚款,而对于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的,将对车辆予以扣留。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胡伟涛介绍,为了强化城市治理的效果,经对前期治理工作的研究分析,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在强调依法管理的基础上,联合多部门协作,决定在以后的治理工作中严格查扣违法营运载客两三轮(非代步车辆),特别是进出明城墙内的非法载客两三轮逐车查扣,依照《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严禁非法营运的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车辆上道路行驶”作出扣留车辆,罚款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在查扣的两三轮车辆中,经质监部门鉴定符合国家非机动车标准的,依法作出处罚;经鉴定属于超标车辆的,按照《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禁止“超过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的电动车、超过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的机动轮椅车、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按照机动车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即依据《道路交通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截至7日下午5时,西安交警集中整治查扣违法两轮361辆,三轮559辆,查处违法停车7168例。

  华商记者 李小博/文 黄利健/图

相关热词搜索: 交警队 城墙 非法 载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