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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两辆“黑拖车”配合交警执法8年 查扣后被放行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6-04-21 06:41:55 编辑:王玮玮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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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记者在神木县永平道路看到了这辆曾经套牌陕K27830的拖车 华商报记者 李敏 摄

  华商报榆林讯(记者 李敏)神木一家道路清障公司有两辆无户套牌拖车,而且公开配合交警执法长达8年。直到今年2月,由于有人不断举报,两辆黑车才先后被交警部门查扣,但仅仅过了一个月,其中一辆拖车在交了一份保证书后便被放行。

  清障公司:这段时间不敢上路

  位于神木县城南的神木县永平道路清障公司自2007年成立以来,一直担负着神木县城区主要道路的道路清障工作。今年以来,有人多次向神木交警部门举报:该公司有两辆道路拖车为黑户,分别套牌陕K27830和陕K86964,2008年至2016年长达8年的时间里,两辆黑套牌车一直公开配合交警执法,在神木城区道路上对违停车辆和肇事车辆进行拖离。

  举报人称,经过他多次举报,神木县交警大队西沟中队和新村中队在今年2月分别将两辆拖车查扣。然而没过多久,其中一辆拖车在没有被处理的情况下,被西沟中队违规放行,该车至今一直停在永平道路清障公司院内。为了证实此说法,近日,华商报记者来到该公司,在院内看到了这辆曾经套牌陕K27830“斯太尔”牌拖车。“早就开回来了,牌子下了,这段时间不敢上路,另一辆还扣着。”该公司院内一位工作人员称。

  交警队:车主保证自行报废

  华商报记者调查得知,这辆被放行的拖车于今年2月13日被查扣后一直在西沟交警中队停车场内暂扣,一张神木县西沟交警停车场“出门证”显示,该车是在3月14日由一位李姓经办人签字放行的。

  神木县交警大队西沟中队中队长李安平称,该车被扣回后,经查这辆套牌陕K27830的拖车从未上户,具体上路时间难以确定但应该在十年以上。按照规定应将该车强制报废,同时对驾驶人作出扣12分罚款3000元的处罚。“由于报废车辆需到榆林市销毁,而就这一辆车运到榆林存在困难,经过和上级分管领导协商,决定让车主写下保证书,保证在拆卸一些有用零件后自行报废,所以就放行了。”

  那么,车辆是否可以自行报废呢?记者查询得知,根据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严禁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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