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陈冰)4月22日,榆林市民李先生一家四口到一家铁锅炖鱼店吃了“马哈鱼”后,不同程度出现腹泻症状。随后,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扣了这家店的可疑“马哈鱼”。昨日,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谁举报谁取证。
22日晚,李先生带着母亲、妻子和4岁半的女儿,到榆林市贵福木火铁锅炖鱼店吃饭,点了3斤多的马哈鱼。半夜,李先生开始腹泻,排出的是黄色油状液体。第二天,女儿、妻子和母亲也出现了同样症状。他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化验结果显示脂肪球量偏高。
23日上午,李先生将情况向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反映。24日,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今天(24日)上午,我们将该店留存的19.5斤马哈鱼查扣。接下来,我们会对这些鱼进行检查,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25日下午,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中队张队长说:“今天,我们通知李先生来我们中队,把商家提供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水产冻品批发货单’让他看了看。我们告诉他,《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谁举报谁取证,所以让他到榆阳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由这个单位对他怀疑的鱼进行检疫。”
李先生告诉记者:“我想都有医院证明,这还不行?我准备明天去榆阳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把这件事搞清楚。”
榆阳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高站长说:“对于商家提供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我们几年前就把这个审批权交给了食药监局,而且这个证明上面盖我们单位的章子是复印件。我们只对产品源头进行检查,由食药监局牵头对食品安全问题管理。”
随后,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中队张队长告诉记者:“我们现在联合调查水产市场,对鱼进行追根溯源,看有没有问题。”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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