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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阳光美食城23家商户 刚交租金就断电无法经营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6-05-11 07:37:50 编辑:贾艳菲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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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张先生与咸阳阳光美食城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但餐厅刚刚开业没几天,美食城却遭遇断电,无法继续经营。经打听,原来美食城老板早在去年12月向商铺所有方咸阳移动通信广场提出退租申请,并获得同意。

  “这件事过后,老板非但没有搬走,还继续招商,移动通信广场因此给美食城断了电,我们就成了受害者。”9日上午,刚交了商铺租金的23家商户看着一片漆黑的美食城欲哭无泪。

  无法经营

  4月底至今美食城两次断电

  阳光美食城位于咸阳市电影院十字东北角,张先生于4月25日与美食城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并交纳半年租金、保证金及物业费共计23500元。

  “我租铺之前打听过,这个美食城已经开了一年了,地段也比较好,所以才决定在这里租商铺。”张先生说,商铺租赁手续办完后,他的小饭馆很快开了起来,“但才过了没几天,4月29日,整个美食城就断电了。我们找到老板之后才知道,美食城与商铺所有方早在去年12月就已经解除了租赁合同,现在在法院还有官司呢。”

  后经协调,美食城终于恢复供电。但没想到的是,9日上午,张先生来到美食城准备营业时,却发现又停电了。

  商户岳先生说,美食城在2015年3月1日正式开业,现在共有23家商户,“老商户2月底都签了续租合同,还有很多新来的商户。根据位置不同,每年租金都在22000元到35000元间,没想到刚交钱没多久,现在就出现这种状况。”

  “解除合同”

  美食城老板曾提出退租

  9日上午,在阳光美食城门口,大门处的卷闸门只开启约1米高,门上贴有一张字条标注“线路改造,暂停营业”。美食城内一片漆黑,十多名商户围坐在一张餐桌前商量着要如何应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

  一名商户说,整个美食城共830平方米,是咸阳移动通信广场租赁给美食城老板周某的,“去年3月开业至今,一切都很正常。但今年4月下旬,我突然在门口看到了一份移动通信广场张贴《公告》,说周某没有缴纳2016年房屋租赁费,多次催要无果下,已无力继续维持美食城正常的电、气、水供应。”

  该商户称,《公告》贴出5天后,美食城第一次被断电,他们获取了两份书面文件,“一份是周某在2015年12月15日写给移动公司的退租申请,另一份是移动通信广场在2015年12月18日回复的同意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也就是说,美食城与移动通信广场早在去年年底就已经解除合同,但美食城却一直在招商。”

  随后,咸阳移动通信广场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与美食城的租赁合同确实已在去年年底解除,“但周某却一直没有搬离,我们已将其起诉。”

  美食城回复

  双方退租手续未完成

  “租赁合同已解除了,周某对商铺就没有了使用权,凭啥还收我们租金?”商户张先生说,今年以来美食城还在对外招商。华商报记者在某网站看到,阳光美食城最后一次发布的招商广告日期为5月3日。4月中旬,咸阳某刊物上也刊登了美食城的招商广告。

  对此,美食城一名负责招商的李姓经理表示,自己受雇于美食城,“招商工作是老板让进行的,租赁合同是否解除,不在我工作范畴内。”随后,周某在电话中表示,他的确曾向移动通信广场提出退租申请,也得到同意,“但双方目前退租手续并未完成,相应的赔偿及退款都没有到位,不能算作已经解除合同。目前,移动通信广场已将我们诉至法院,我们也提出了反诉,案件审理未有最终结果,移动通信广场私自断电,给商户带来损失,我们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对此,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朱长江律师表示,因案件仍在进行,租赁合同是否解除效力待定,“因商铺是美食城转租给商户,美食城断电致使出租商铺不适格,给商户造成的损失应由美食城承担,美食城也可据此追究移动通信广场责任。但目前案件仍在审理,双方应在保障美食城正常营业的前提下,等待最终结果。” 华商报记者 陈雷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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