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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建信用约束机制 14404企业被列经营异常名录

榆林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6-05-20 07:30:18
[摘要]5月18日,华商报记者从榆林市工商管理部门获悉,为了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及《榆林市“构筑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加快推进榆林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榆林市工商管理部门改革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向信用监管转变,逐步建立信用约束机制。

  华商报讯(记者 张云飞)5月18日,华商报记者从榆林市工商管理部门获悉,为了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及《榆林市“构筑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加快推进榆林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榆林市工商管理部门改革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向信用监管转变,逐步建立信用约束机制。据统计,自去年以来,全市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有14404户,个体工商户106927户。

  协助法院冻结企业股权234起

  2014年10月1日,国务院正式颁布施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为企业信用监管提供法律依据。榆林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暂行条例和相关实施意见,对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进行整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向社会公示,并将公示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凡未按规定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其他轻微经济违法的市场主体,工商部门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去年以来,全市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14404户,个体工商户106927户。”榆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刘向荣说。

  同时,榆林市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打击各种经济违法行为。对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等惩戒措施。近期,榆林市工商部门对名存实亡以及失联的4785户企业进行核查,凡2012年未年检2013年未年报、在登记住所查找不到,又不主动到工商部门注销的企业,统一实行吊销执照的处罚,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据刘向荣介绍,榆林市工商部门将企业信息实时推送到现有信息公示平台,并协调其他政府部门将相关企业信息查询嵌入审批、监管工作流程中,及时反馈联合惩戒结果,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协同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同时,我们协助法院和有关部门依法冻结股权,对当事人的失信行为给予惩戒性限制。”刘向荣说,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榆林市工商部门协助榆林市两级人民法院冻结企业股权234起。

  引导市场主体构建“信用工商”

  近年来,榆林市工商部门通过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一方面简化登记程序,放宽前置审批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同时改革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向信用监管转变,逐步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加强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督,努力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同时,榆林市工商部门还深入推进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通过企业申报、社会公示,严格标准、分级推荐等措施,促进企业不断提高守信履约率。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措施,促进市场主体强化信用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诚信自治水平。刘向荣说,“我们还要在系统内提倡说实话、办实事,言必行、行必果,取信于民,提高工商部门的公信度。”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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