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南二环等7路段禁“蹭停” 违反禁令扣3分并罚款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6-05-26 21:53:13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李小博 赵彬 版权声明

← 点击大图左右可翻页 →

  将车在路边,人在车上但是却影响了其他人或车的通行,相信这是不少市民经常都能遇到的情况。而对于这些临时将车停放在路边的情况,驾驶人的想法无非是:即时交警过来也只是劝离而不会开出罚单。

  近期,针对辖区内主干道上发生的类似临时或长时间占道停车影响交通秩序的情况,交警碑林大队通过前期调研摸排,决定对辖区内的“四横三纵”7条主要路段采取严管措施,即针对东大街、环城南路、友谊路、南二环、南大街—长安路、太白路、环城东路—太乙路7条主干道,除了在路口设置禁止停车禁令标志之外,还对 7条路段的道沿喷涂了黄色禁止标线,严禁车辆在这7条路段临时或长时间停放。而针对严管路段中出现的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的违法停车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作出对驾驶员记3分,并处罚款200元或100元的处罚。

  26日下午,华商记者沿上述路段观察了一遍,长安路、友谊路及南二环均存在“蹭停”现象,而在南二环南侧,有的车辆驾驶人并不在车上,看上去是长时间停放。华商记者注意到,市民一般在“蹭停”过程中均认为交警部门会作出违法停车的处罚,根本没有考虑所处道路环境是否属于禁停区域。

  对此,碑林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为上述7条路段都属于主干道,设置有明显的禁止停车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是法律明令禁止暂时或长时间停车的,“当然我们前期主要采取教育纠正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驾驶人在车上的会要求立即驶离,而不听劝阻或者故意拖延时间的,将采取严格执法。”该负责人说,以上7条严管路段将采取电子监控抓拍和民警巡逻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处理。

  华商记者 李小博/文 赵彬/图

相关热词搜索: 7 路段 严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