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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7条路段"蹭停"记分罚款 五花八门的"蹭停"族

来源:三秦都市报 时间:2016-05-28 08:06:31 编辑:贾艳菲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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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碑林大队处罚严管路段“蹭停”行为    本报记者晁阳摄

  听过蹭吃蹭喝,但您听说过“蹭停”吗?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和车辆增多,道路上也就出现了“蹭停”一族,不管是主干道还是非机动车道,车子随意停放在禁停路段,面对交警,司机就借口以等人、办事、几分钟就好等应对。这样看似不起眼的违法行为往往会妨碍到交通,司机方便了自己却对他人出行带来不便。针对这种“蹭停”现象,交警碑林大队近日将辖区7条主干道设为严管路段,以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对上述违法行为记3分并处罚款200元。

  记者了解到,查处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行为的重点道路包括,碑林区东大街、环城南路、友谊路、南二环、南大街-长安路、太白路、环城东路-太乙路等“四横三纵”7条主要道路。

  10分钟“蹭停”20余辆

  昨日17时许,正值晚高峰时段,记者分别在碑林区东大街开元商城门口、骡马市口、南大街粉巷口、建设银行门口等人流密集处蹲守,实地探访“蹭停”现状。

  在开元商城门前,记者呆了10多分钟,对在此期间随意将车停在门口等人的“蹭停”一族进行计数,短短10分钟内,到机动车道和主干道上“蹭停”的竟达到23辆,有12辆停了5分钟左右开走,有4辆从记者去到记者离开,一直停在路边打着双闪没动窝。记者随机询问了一位在车内玩手机的男性驾驶员,问他是否得知此处不能停车,他说:“我等人,就一会会,马上开走,不影响。”

  17点30分许,南大街粉巷口,一处明显的禁停标志下,还停着一辆白色的比亚迪S6,驾驶员正坐在车上津津有味地观看手机视频。交警碑林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杨建权和同事上前对其进行处理时,驾驶员称,他就是等个朋友,朋友去办事了马上就来,来了就走,没注意到禁停标志。交警对其进行了教育,以违反禁令标志对其开具了200元罚单并记3分的处罚。记者同样在此处计数十分钟发现,“蹭停”车达19辆。

  除此之外,在骡马市口、建行门口等同样人流密集的地段,记者观察发现,10分钟内,“蹭停”车均超20辆。

  一位在东大街开手机店的李姓店主称:这种情况已经见怪不怪。“这块商场多、单位多,人来人往车来车去的,去买个东西办个事,车随便一停多方便,大家都不愿意去找车位。多的时候路边停了一圈不算,还会再停个第二圈。”

  五花八门的“蹭停”族

  近年来,上网“约”个车已经成为一种出行常态,但记者探访发现,“网约车”几乎占了“蹭停”一族的大部分。这种出行方式在方便个体的同时,也给交通带来了隐患。

  交警碑林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杨建权介绍,“蹭停”一族最多的时间一般为早晚高峰时段,“蹭停”车辆主要以“网约车”等私家车为主。旅游大巴等大客车、接送乘客的通勤车也占据了相当一部分。如遇上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一般14点以后,各个路段“蹭停”的车子就开始让交警“防不胜防”。

  杨建权告诉记者,“蹭停”一般有两种常见的情况,一种是车随意一停,人该干啥干啥去了,抱着“不会那么倒霉交警刚好给我贴条子”的侥幸心理。另外一种就是故意“蹭停”,这种“蹭停”族潜意识里都有着非常强的交通法规意识,知道车停在这但车里有人,交警一般都只会劝离而不是“贴条”。

  “人在车上的,要么是在打电话看视频发微信,要么以接人、送人、等人为借口,停在路边不愿走。交警去纠正的时候,‘稍等一下,再给我一分钟两分钟’是最常听到的话,然而这些人往往十多分钟过去了也不见动窝。或者交警劝了,向前行驶数十米,再次停下,‘二次蹭停’。或者转一圈再回来,跟交警打游击。”杨建权说。

  还有一种让交警无奈的方式是车子双闪一打,人走了,说有急事,车里直接没人,就是“赖”在路边不走。更有甚者,将小孩子单独放车上“看”着车,自己人走了。让交警管不是,不管也不是。

  文/图本报记者晁阳实习生张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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