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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3.14灭门案” 凶手入室抢劫杀人被判死刑

滚动新闻 长江日报 作者:宁军 2016-06-14 15:51:43
[摘要]去年震惊社会的高陵灭门案今天宣判,被告人李朴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去年震惊社会的高陵灭门案今天宣判,被告人李朴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去年3月14日,高陵区泾渭镇水岸花城小区1号楼A座1002室发生一起凶杀案,一家三口遇害后被碎尸,尸块被装在两个旅行箱,抛尸在西安凤城一路南康新村。犯罪嫌疑人为李朴,1990年生,西安市长安区韦曲人。

  2015年3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朴,在宝鸡落网。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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