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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供电局拟提拔女干部年龄存疑 违规提拔还是破格

来源:长江日报 时间:2016-06-17 07:27:21 编辑:王玮玮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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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拟提拔副处级干部被曝年龄问题 当事人回应:我是先进 华商报记者 祁铭 摄

  华商报讯(记者 赵峰 祁铭)眼看公示期快要结束,网上的一则《榆林市供电局拟提拔副处级干部高某 户籍年龄与公示年龄不一致》的帖子让榆林市供电局办公室主任高某焦躁不安。高某表示,举报纯属诬陷,她的年龄有出入是因为户籍登记出了错,一直没有改过来,而组织考察任用公示的都是档案年龄,不存在造假。华商报记者获悉,目前,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已经看到举报内容,是否因此取消高某的任职资格还不确定。

  网帖质疑局长提拔“身边人”

  近日,一则《榆林市供电局拟提拔副处级干部高某 户籍年龄与公示年龄不一致》的帖子在网上传播,网帖质疑,榆林市供电局局长刘玉庆,作为电力部门一把手,不顾有关规定,执意提拔办公室主任高某。从一个正科级到副处级,让年龄都存在问题的人被提拔,别的竞聘者都是炮灰?网帖还细数了存在的疑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突击提拨即将离岗人员担任领导职务。高某户籍登记年龄是1965年11月24日出生,员工花名册上也是这个出生日期。但干部任职公示为何出生日期成了1966年10月生。实际年龄与档案年龄有出入,应以公安机关登记为准。按照榆林市供电局规定,女干部50岁就要离岗,就是按改过的年龄也仅剩4个月离岗,此时提拨实在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根据陕西省地电公司5月23日发文规定,地市公司副职级干部要在46岁以下。此次推荐涉嫌违规暗箱操作,没有召开大会,没有宣布任职条件,没有将部分干部职工反映的高某隐瞒组织、欺骗组织的行为如实上报上级机关。

  6月15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见到了高某。高某说,被举报内容都是诬陷,她从业几十年来一直是先进模范,所以在考察时,组织上也把年龄放宽了,没有局限在46岁以下,至于年龄不一,那是历史问题,早在办理第一代身份证时就搞错了,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又搞错了。“来回折腾的麻烦,我就一直没有再要求更改,但我实际年龄就是考察公示的年龄。”高某说,她一直都是先进,还去过2次北京领奖,随后拿出厚厚一摞荣誉证书,多达20多个,证明自己在本职工作中是优秀的。

  陕西地电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榆林市供电局局长刘玉庆说,高某工作能力强,是他推荐的,各方面都考察过,不存在问题。

  公示中的2个举报电话

  无人接听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干部任职公示中称,经考察研究,拟聘任高某为陕西省地方电力发电有限公司纪检组长人选,根据集团公司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公示。高某,女,汉族,1966年10月生,榆林佳县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现任榆林市电力分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支部书记职务。公示时间:2016年6月7日至16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采取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纪委或者公司人力资源部反映。下方公布了2个举报电话。6月16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多次拨打干部任职公示表上的两部电话,均无人接听。

  陕西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考察组成员、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刘振宁说,被考察的榆林范围内只有高某一人,因为特别优秀,所以地市公司副职级干部要在46岁以下的这一限制不起作用,另外,年龄经过核实,只按照原始档案年龄登记。

  据悉,6月16日是高某公示期最后一天。华商报记者获悉,目前,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已经看到举报内容,是否因此取消高某的任职资格还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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