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男子猎杀朱鹮被判刑
据冯某交代,“当天下午,三人发现朱鹮脚上的环志编码,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而且担心半路上被交警发现,于是停车将射杀的朱鹮扔到河道里。”据办案民警称,目前,冯某、冯某某二人因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警方刑拘,另一同案犯罪嫌疑人郝某警方正在网上追逃之中。
据了解,2015年6月,重庆人王某某等3人在汉中市留坝县二郎庙村用射钉枪将栖息在树上的两只鸟猎杀并逃离现场。当晚,3人上网查询得知猎杀的鸟系国家保护动物朱鹮,遂将朱鹮尸体丢弃于河流中,随后逃回重庆市家中。2015年6月19日,3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汉中市留坝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等3名被告人猎杀朱鹮两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杀、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遂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王某兵、王某民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0元。华商记者 张林